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4-00001 | 文号 | 永城管〔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4-00001 | |||||||||||
文号 | 永城管〔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2023年,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永安市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以专题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开展会前学法用法20余次。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12次,年度的学法用法的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班子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提出可行性建议,决策过程中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后由主要负责人作最后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专家咨询,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决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我局依法依规议事决策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一)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使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6起,罚款金额61745.85元,其中普通程序案件办结16件,罚款金额58695.85元,简易处罚案件20起,罚款金额3050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件494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15件、户外店招广告294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44件,树木砍伐或移植33件,其他审批8件。
(二)构建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福建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10月创建以来,我局及时完成了执法人员统一身份平台注册,完成执法事项的认领及非税挂接,通过一体化平台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18件,普通程序4件,完成行政检查61件。实现数字赋能,构建职责清晰、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2023年,市城管局制定本单位相关规范性文件一份,签订各类合同近20份,均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及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决策的合法性。
(四)成立规范文明执法领导小组、案件评审领导小组,提高规范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办案中队上报的重大案件由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审核人进行集体评议,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对执法案卷、文书的制作、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及时解答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保障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全过程记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诉件督查,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公示制度,及时跟踪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实行重大行政处罚自查自纠办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化。一是认真开展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城管执法队伍工作纪律得到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观,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二是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城管大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既重视方式方法,更注重人文关怀。推行市容秩序管理“721”工作法,努力让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执法时遵循“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原则,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在日常管理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解法及说理,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整改、自我纠错。做到柔性执法有温度,包容审慎有尺度,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城市管理重点区域领域执法情况
(一)开展“城市体检”执法行动,提升市容秩序环境。聚焦难点热点问题,实施“城市体检”,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停车秩序、广告牌匾、工地围挡、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小区楼院、犬类管理、环境污染等10个方面组织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并全面整治桃源新城、牺和路、水校、五一桥、马鞍临时市场、新桥市场等路段占道经营和占道堆放,联合市创城办、燕东街道、工信局、东门社区对新桥市场外围与内部全力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劝导占道经营约4万余起,处理商户店外堆放1500余起,清理市场周边临时占道13000余起,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约2000余辆,依法暂扣各类占道50起。
(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今年“两违”工作以城乡接合部治理行动为抓手,重点对永浆大道、南溪路、文龙村、吉山村等区域违建进行整治,并完成了茅坪农场安置房、潮远大酒店、建发央墅、儒林苑、永顺城后山、清竹苑景、新安大院、江东大厦、汇景城、营福小区、城东大道、上吉山废品收购站、莲花山污水厂等“两违”拆除工作70余起,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3.1万平方米。依法处置涉及违法建设事项600余起,共33户违建业主采取“两违”联动执法措施,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整改。今年共有33户(含往年被采取联动执法措施)违建业主经拆除整改后解除了“两违”联动执法措施。
(三)升级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管理覆盖面。2023年9月,由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经设备升级、提升改造后的永安市数字城管指挥处置中心成立,新增的功能提升了数字化管理覆盖面。数字化平台共受理各类案件15054件,已处理完成案件14666件,结案率97.4%。数字化平台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等,其中,宣传广告类案件共6739件,占总案件的44.7%,已处理完成5797件,结案率86.7%;其中涉及井盖设施缺失、损坏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案件1039件,占总案件的6.9%,已处理完成件1027,结案率98.9%。通过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行,提高了城市管理的覆盖面,有效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开展。
(四)认真落实《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市区犬只管理。2023年9月1日,《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局相应成立了犬类管理部门。通过采取“日常化宣传+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劝导”相结合方式,深入走访豪门御景、石头垅新村等小区开展宣传,向养犬居民面对面普及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文明养犬注意事项及办理养犬登记等知识,提醒广大居民,外出遛犬必须牵绳,粪便要及时清理,切实做到依法和文明养犬。紧盯早、晚遛狗高峰时段,在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对发现的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劝说纠正。通过广泛宣传和加强整治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9月以来,共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30500余份,处置不文明养犬行为100余起,捕捉流浪犬、无主犬6只。
五、推动以案释法,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在日常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召集管理服务对象和执法办案队员,认真研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信访举报电话,建立接访、调解制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全面推动便民服务,增设便民疏导点。市城管局结合街道行政区域下沉执法力量,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合协作,强化西门桥、大小街、步行街、兴林路等背街小巷区域管理,实现“街道吹哨,城管报到”。配合街道设立了兴林路临时市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下渡村口早餐疏导点,为群众提供咨询帮助和便民服务,赢得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23年度,我局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893件,满意率为99.7%。网上信访平台受理、电话投诉以及现场来访受理事项98件,满意率100%。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3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及时办理率100%,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印制城管知识宣传资料,结合我市各类主题服务宣传周工作开展“马路办公、马路普法”活动等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月、主题宣传周活动。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一年来,共发放各类法规宣传资料4万余份,汇编信息10余篇。
二是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四进四解”和城管法律法规“六进+N”主题宣传活动,真正使城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单位、校园、企业、社区等千家万户;通过采取座谈、法律咨询、讲解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城管专业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利用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栏、临街的电子显示屏和横幅,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市民自觉遵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还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与乡镇街道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2.学法力度有待增强。学法不够主动,往往局限于需要式学法,部分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
3.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执法人员少,职责职能多,执法范围宽,导致行政处罚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不断提高的行政执法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
4.普法方式有待创新。开展普法活动仍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老套路”,未及时更新宣传方式,导致普法活动的开展缺乏新亮点和新举措。
八、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用法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锤炼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创新意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日常管理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升城管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执法与服务并举,创新执法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民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始终做好宣传先行、教育先行和服务先行,将“重视隐患整改,杜绝以罚代管”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
(四)用活数字化平台,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用,完善举报受理、信息共享、指挥协同、案件查处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化执法办案机制,将案件数据情况的应用与执法领域重点任务、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效率。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考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去。二是整合督查职能。整合指挥处置中心和督查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统一监督,统一调度,提高管理效率和覆盖面。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纸媒、电子、公园阵地等多种宣传平台,促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每月设定一个普法主题,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继续开展好法治进社区活动,利用干部例会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通过实际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永安市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以专题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开展会前学法用法20余次。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12次,年度的学法用法的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班子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提出可行性建议,决策过程中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后由主要负责人作最后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专家咨询,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决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我局依法依规议事决策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一)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依法规范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使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6起,罚款金额61745.85元,其中普通程序案件办结16件,罚款金额58695.85元,简易处罚案件20起,罚款金额3050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件494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15件、户外店招广告294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44件,树木砍伐或移植33件,其他审批8件。
(二)构建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福建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10月创建以来,我局及时完成了执法人员统一身份平台注册,完成执法事项的认领及非税挂接,通过一体化平台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18件,普通程序4件,完成行政检查61件。实现数字赋能,构建职责清晰、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2023年,市城管局制定本单位相关规范性文件一份,签订各类合同近20份,均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及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决策的合法性。
(四)成立规范文明执法领导小组、案件评审领导小组,提高规范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办案中队上报的重大案件由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审核人进行集体评议,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对执法案卷、文书的制作、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及时解答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保障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全过程记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诉件督查,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公示制度,及时跟踪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实行重大行政处罚自查自纠办法。对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化。一是认真开展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城管执法队伍工作纪律得到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观,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二是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城管大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既重视方式方法,更注重人文关怀。推行市容秩序管理“721”工作法,努力让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执法时遵循“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原则,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在日常管理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解法及说理,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整改、自我纠错。做到柔性执法有温度,包容审慎有尺度,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城市管理重点区域领域执法情况
(一)开展“城市体检”执法行动,提升市容秩序环境。聚焦难点热点问题,实施“城市体检”,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停车秩序、广告牌匾、工地围挡、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小区楼院、犬类管理、环境污染等10个方面组织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并全面整治桃源新城、牺和路、水校、五一桥、马鞍临时市场、新桥市场等路段占道经营和占道堆放,联合市创城办、燕东街道、工信局、东门社区对新桥市场外围与内部全力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劝导占道经营约4万余起,处理商户店外堆放1500余起,清理市场周边临时占道13000余起,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约2000余辆,依法暂扣各类占道50起。
(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今年“两违”工作以城乡接合部治理行动为抓手,重点对永浆大道、南溪路、文龙村、吉山村等区域违建进行整治,并完成了茅坪农场安置房、潮远大酒店、建发央墅、儒林苑、永顺城后山、清竹苑景、新安大院、江东大厦、汇景城、营福小区、城东大道、上吉山废品收购站、莲花山污水厂等“两违”拆除工作70余起,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3.1万平方米。依法处置涉及违法建设事项600余起,共33户违建业主采取“两违”联动执法措施,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整改。今年共有33户(含往年被采取联动执法措施)违建业主经拆除整改后解除了“两违”联动执法措施。
(三)升级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管理覆盖面。2023年9月,由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经设备升级、提升改造后的永安市数字城管指挥处置中心成立,新增的功能提升了数字化管理覆盖面。数字化平台共受理各类案件15054件,已处理完成案件14666件,结案率97.4%。数字化平台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等,其中,宣传广告类案件共6739件,占总案件的44.7%,已处理完成5797件,结案率86.7%;其中涉及井盖设施缺失、损坏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案件1039件,占总案件的6.9%,已处理完成件1027,结案率98.9%。通过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行,提高了城市管理的覆盖面,有效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开展。
(四)认真落实《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市区犬只管理。2023年9月1日,《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局相应成立了犬类管理部门。通过采取“日常化宣传+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劝导”相结合方式,深入走访豪门御景、石头垅新村等小区开展宣传,向养犬居民面对面普及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文明养犬注意事项及办理养犬登记等知识,提醒广大居民,外出遛犬必须牵绳,粪便要及时清理,切实做到依法和文明养犬。紧盯早、晚遛狗高峰时段,在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对发现的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并劝说纠正。通过广泛宣传和加强整治力度,切实增强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9月以来,共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30500余份,处置不文明养犬行为100余起,捕捉流浪犬、无主犬6只。
五、推动以案释法,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在日常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召集管理服务对象和执法办案队员,认真研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信访举报电话,建立接访、调解制度,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全面推动便民服务,增设便民疏导点。市城管局结合街道行政区域下沉执法力量,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合协作,强化西门桥、大小街、步行街、兴林路等背街小巷区域管理,实现“街道吹哨,城管报到”。配合街道设立了兴林路临时市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下渡村口早餐疏导点,为群众提供咨询帮助和便民服务,赢得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23年度,我局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893件,满意率为99.7%。网上信访平台受理、电话投诉以及现场来访受理事项98件,满意率100%。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3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及时办理率100%,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印制城管知识宣传资料,结合我市各类主题服务宣传周工作开展“马路办公、马路普法”活动等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月、主题宣传周活动。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一年来,共发放各类法规宣传资料4万余份,汇编信息10余篇。
二是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四进四解”和城管法律法规“六进+N”主题宣传活动,真正使城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单位、校园、企业、社区等千家万户;通过采取座谈、法律咨询、讲解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城管专业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利用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栏、临街的电子显示屏和横幅,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市民自觉遵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还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与乡镇街道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2.学法力度有待增强。学法不够主动,往往局限于需要式学法,部分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
3.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执法人员少,职责职能多,执法范围宽,导致行政处罚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不断提高的行政执法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
4.普法方式有待创新。开展普法活动仍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老套路”,未及时更新宣传方式,导致普法活动的开展缺乏新亮点和新举措。
八、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用法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锤炼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创新意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日常管理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升城管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执法与服务并举,创新执法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民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始终做好宣传先行、教育先行和服务先行,将“重视隐患整改,杜绝以罚代管”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
(四)用活数字化平台,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用,完善举报受理、信息共享、指挥协同、案件查处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化执法办案机制,将案件数据情况的应用与执法领域重点任务、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效率。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考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中去。二是整合督查职能。整合指挥处置中心和督查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统一监督,统一调度,提高管理效率和覆盖面。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综合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纸媒、电子、公园阵地等多种宣传平台,促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每月设定一个普法主题,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继续开展好法治进社区活动,利用干部例会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通过实际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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