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20-00011 | 文号 | 永财农指〔202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1-1800-2020-00011 | |||||||||||
文号 | 永财农指〔202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20〕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市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减收明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补助5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好绩效监控,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名单
2、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20〕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市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减收明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补助5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好绩效监控,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名单
2、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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