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3-00018 文号永财农指[2023]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18
标题 关于结算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3-00018
文号 永财农指[2023]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18
标题 关于结算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结算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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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充分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推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执行情况,现结算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合计1401.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 ”扶贫相关科目列支。请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投入相关要求,将已形成支出的本级衔接资金进行科目调整、未支出的衔接资金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建设及支出进度及时做好决算工作,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做好支出科目调整并通过福建省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在年底完成相关数据上报,确保完成年度乡村振兴指标考核任务。

 

附件:永安市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科目)结算情况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8日 

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充分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推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执行情况,现结算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合计1401.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 ”扶贫相关科目列支。请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投入相关要求,将已形成支出的本级衔接资金进行科目调整、未支出的衔接资金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建设及支出进度及时做好决算工作,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做好支出科目调整并通过福建省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在年底完成相关数据上报,确保完成年度乡村振兴指标考核任务。

 

附件:永安市2023年永安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科目)结算情况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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