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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8-0100-2019-00005 | 文号 | 永上政〔2019〕41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4-19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上坪乡2019年安全监管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908-0100-2019-00005 | ||
文号 | 永上政〔2019〕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04-19 | ||
标题 |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上坪乡2019年安全监管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坪乡2019年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上坪乡2019年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应急局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上坪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乡2019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次数,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以及对其他工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上坪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及教育培训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及安全设施建设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与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三、监督检查职责分工
在各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我乡结合国务院、省、三明市、永安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目标责任制督查的情况下,结合平常的各项工作检查、部门联合执法及上级部署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其检查列入监督检查计划次数。
1.上坪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分管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拟安排抽查工贸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危险等企业,以安监站为主、其他科室配合。
3.安监站负责麻岭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麻岭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4.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二)坚持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相结合。
(三)强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安全检查,依法加强企业现场监察,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情况,促进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管理的加强,切实提升安全检查质量。
(四)突出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通过检查的随机性,将常规性的检查变为突击性的检查,从根本上防止检查走过场,对监察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及时整改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求企业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上报市应急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如遇到无法处理事项的,应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八)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辖区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特殊情况,监督检查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当及时报永安市应急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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