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7-0100-2021-00009 文号永水利〔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3-30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7-0100-2021-00009
文号 永水利〔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3-30
标题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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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林方良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张英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圣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兴胜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林永芳  办公室主任

          林纪江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源增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陈永福  建设管理科科长

          刘美清   农村水利水电科科长

          张明炜  水资源科科长

          苏志勇  河湖管理科科长

        缪学君  水土保持与科技科科长

       江爱民   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肖瑞霞   财务科科长

          兰荣辉   质量安全科科长

          林  丽   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站长

          游京先   鸭姆潭泵站站长

  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质量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兰荣辉兼任,成员为林丽。局安委会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二、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情况

  林方良(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对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永安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张英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工程、农村水利水电、财务工作等方面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黄圣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两排三坝管理、水利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张  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行政执法、职工教育等方面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林兴胜(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永安市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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