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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7-0100-2021-00026 | 文号 | 永水利〔2021〕5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涂梦岚等3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7-0100-2021-00026 | |||||||||||
文号 | 永水利〔2021〕5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关于涂梦岚等3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悦等118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1]46号)文件精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河务中心的涂梦岚、孙睿、赖晓清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党组研究决定,现聘任涂梦岚同志、孙睿同志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岗位,聘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任赖晓清同志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享受专技十二级待遇,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起。
特此通知。
永安市水利局
2021年6月30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悦等118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1]46号)文件精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河务中心的涂梦岚、孙睿、赖晓清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党组研究决定,现聘任涂梦岚同志、孙睿同志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岗位,聘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任赖晓清同志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享受专技十二级待遇,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起。
特此通知。
永安市水利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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