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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20-0100-2023-00001 | 文号 | 永林〔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
标题 |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李万鹏等三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20-0100-2023-00001 | |||||||||||
文号 | 永林〔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
标题 |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李万鹏等三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健熙等69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2〕114号)文件精神,李万鹏、林孝城、陈炳杰等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示无异议,现聘任李万鹏同志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岗位,聘期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聘任林孝城同志技术员,专技十三级岗位,聘期为:2022年11月至2025年9月;聘任陈炳杰同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时间从2022年11月起。
永安市林业局
2023年1月3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健熙等69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2〕114号)文件精神,李万鹏、林孝城、陈炳杰等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示无异议,现聘任李万鹏同志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岗位,聘期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聘任林孝城同志技术员,专技十三级岗位,聘期为:2022年11月至2025年9月;聘任陈炳杰同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时间从2022年11月起。
永安市林业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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