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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11-0100-2023-00032 | 文号 | 陶政办〔2023〕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
标题 |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11-0100-2023-00032 | |||||||||||
文号 | 陶政办〔2023〕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
标题 |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居)、单位:
《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小陶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三明市、永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电话:3705095)。
第六条 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组长: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组织、实施工作。
副组长:对突发案件(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
组员: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领导小组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镇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报告上级领导,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镇公安派出所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
第八条 突发案件应急救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
1.当发生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由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吴雅婷(小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万以勘(小陶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涂翔宇(小陶镇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
涂志恭(小陶镇派出所所长)
邱春晖(小陶镇卫生院院长)
隋新华(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
钟新梅(小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邓真真(小陶镇党建办副主任)
林 岑(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进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文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金林(小陶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邱雅琳(小陶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天雄(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焱椿(小陶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谢 立(小陶镇党政办一级科员)
刘文韬(小陶镇纪委专干)
陈怡柳(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陈 翔(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刘熙林(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颜建安(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朱中原(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赖奕飞(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林海(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光棉(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赖明武(永安二中校长)
张道仟(小陶镇中心校校长)
王 欢(小陶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赖芳林(小陶镇八一幼儿园园长)
黄 堃(小陶镇食品安全专干、联络员)
各村书记、两委干部
卫生院救援队伍
主要职责:
①现场指挥小组和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②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式报告镇政府和上级部门。
③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由永安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
①案件现场处置组
组 长:隋新华(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
组 员:陈 翔(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刘熙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朱金林(小陶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钟进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文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天雄(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真真(小陶镇党建办副主任)
案件发生所在村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案件处置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邱春晖(小陶镇卫生院院长)
组 员:江焱椿(小陶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贻柳(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黄林海(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卫生院救援队伍
案件发生所在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
组 长:黄 堃(小陶镇食品安全专干、联络员)
组 员:黄光棉(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邱雅琳(小陶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 岑(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现场指挥部与镇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④后勤保障组
组 长:涂翔宇(小陶镇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
组 员:谢 立(小陶镇党政办一级科员)
钟新梅(小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文韬(小陶镇纪委专干)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置人员的食宿安排。
⑤治安保卫组
组 长:涂志恭(小陶镇派出所所长)
组 员:颜建安(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朱中原(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赖奕飞(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 曦(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陶镇派出所干警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 附则
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有关组织,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置的最大作用。
全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各村(居)、单位:
《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小陶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三明市、永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电话:3705095)。
第六条 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组长: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组织、实施工作。
副组长:对突发案件(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
组员: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领导小组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镇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报告上级领导,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镇公安派出所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
第八条 突发案件应急救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
1.当发生小陶镇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由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吴雅婷(小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万以勘(小陶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涂翔宇(小陶镇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
涂志恭(小陶镇派出所所长)
邱春晖(小陶镇卫生院院长)
隋新华(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
钟新梅(小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邓真真(小陶镇党建办副主任)
林 岑(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进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文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金林(小陶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邱雅琳(小陶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天雄(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焱椿(小陶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谢 立(小陶镇党政办一级科员)
刘文韬(小陶镇纪委专干)
陈怡柳(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陈 翔(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刘熙林(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颜建安(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朱中原(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赖奕飞(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林海(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光棉(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赖明武(永安二中校长)
张道仟(小陶镇中心校校长)
王 欢(小陶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赖芳林(小陶镇八一幼儿园园长)
黄 堃(小陶镇食品安全专干、联络员)
各村书记、两委干部
卫生院救援队伍
主要职责:
①现场指挥小组和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②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式报告镇政府和上级部门。
③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由永安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
①案件现场处置组
组 长:隋新华(小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
组 员:陈 翔(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刘熙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
朱金林(小陶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钟进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文财(小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天雄(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真真(小陶镇党建办副主任)
案件发生所在村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案件处置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邱春晖(小陶镇卫生院院长)
组 员:江焱椿(小陶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贻柳(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黄林海(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卫生院救援队伍
案件发生所在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
组 长:黄 堃(小陶镇食品安全专干、联络员)
组 员:黄光棉(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邱雅琳(小陶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 岑(小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现场指挥部与镇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④后勤保障组
组 长:涂翔宇(小陶镇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
组 员:谢 立(小陶镇党政办一级科员)
钟新梅(小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文韬(小陶镇纪委专干)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置人员的食宿安排。
⑤治安保卫组
组 长:涂志恭(小陶镇派出所所长)
组 员:颜建安(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朱中原(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赖奕飞(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 曦(小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小陶镇派出所干警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 附则
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有关组织,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置的最大作用。
全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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