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龙才:
你提交的关于永安市宏艺艺术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认可“永会所(内)审字(2024)第017号”清算审计报告,注销永安市宏艺艺术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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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