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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7-0100-2024-00010 | 文号 | 永贡政〔2024〕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1-05 | |||||||||
标题 |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07-0100-2024-00010 | |||||||||||
文号 | 永贡政〔2024〕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11-05 | |||||||||||
标题 |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李锐涵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主任:高超群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 主 任:陈 庆 人大主席候选人
潘晓群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邢雅莉 党委挂职副书记
徐 斌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上官昌启 党委宣传委员
谢海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洪智敏 党委组织委员
陈寅坚 党委政法委员
黄登彪 党委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葛红旗 政府副镇长
李晓庆 政府副镇长
冯仲强 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邹发群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迪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欣荣 公安派出所教导员
范辅华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 杨新琦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朱忠美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剑飞 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罗善忠 经济发展办主任
陈家林 城管中队副队长
刘超莹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强 社会事务办交通运输岗负责人
李国河 党群服务中心职员
黄天雨 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增贵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春红 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岗负责人
黄忠强 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永顺 林业站站长
朱美云 财政所所长
陈光潘 供电所所长
黄龙海 森林巡防中队队长
钟祝进 卫生院院长
刘承建 广电站站长
刘清华 消防所文员
林国彬 观成村副主任
刘如永 攀龙村副主任
罗建根 集凤村副主任
叶长安 延爽村副主任
高善标 岩下村副主任
邓善铎 红安村副主任
李建生 南坂村副主任
姜斌斌 大坂村副主任
陈树淼 井岗村副主任
李庆勇 龙大村副主任
李兆昌 龙岭村副主任
姜明泉 新发冲村副主任
姜拱敏 张荆村副主任
李细敏 洋峰村副主任
陈庆鸿 双峰村副主任
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贡川镇消防所,所长由高超群同志兼任,副所长由杨新琦、范辅华同志兼任,成员由消防专职李国河、派出所民警及各村村主干等组成,具体由李国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贡川镇消防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镇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我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六)对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贡川镇消防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镇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开展消防工作,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二)拟定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我镇有关部门、村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镇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我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镇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四、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全贡川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贡川镇消防所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要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李锐涵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主任:高超群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 主 任:陈 庆 人大主席候选人
潘晓群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邢雅莉 党委挂职副书记
徐 斌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上官昌启 党委宣传委员
谢海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洪智敏 党委组织委员
陈寅坚 党委政法委员
黄登彪 党委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葛红旗 政府副镇长
李晓庆 政府副镇长
冯仲强 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邹发群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迪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欣荣 公安派出所教导员
范辅华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 杨新琦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朱忠美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剑飞 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罗善忠 经济发展办主任
陈家林 城管中队副队长
刘超莹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强 社会事务办交通运输岗负责人
李国河 党群服务中心职员
黄天雨 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增贵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春红 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岗负责人
黄忠强 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永顺 林业站站长
朱美云 财政所所长
陈光潘 供电所所长
黄龙海 森林巡防中队队长
钟祝进 卫生院院长
刘承建 广电站站长
刘清华 消防所文员
林国彬 观成村副主任
刘如永 攀龙村副主任
罗建根 集凤村副主任
叶长安 延爽村副主任
高善标 岩下村副主任
邓善铎 红安村副主任
李建生 南坂村副主任
姜斌斌 大坂村副主任
陈树淼 井岗村副主任
李庆勇 龙大村副主任
李兆昌 龙岭村副主任
姜明泉 新发冲村副主任
姜拱敏 张荆村副主任
李细敏 洋峰村副主任
陈庆鸿 双峰村副主任
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贡川镇消防所,所长由高超群同志兼任,副所长由杨新琦、范辅华同志兼任,成员由消防专职李国河、派出所民警及各村村主干等组成,具体由李国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贡川镇消防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镇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我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六)对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贡川镇消防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镇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开展消防工作,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二)拟定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我镇有关部门、村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镇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我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镇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四、贡川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全贡川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贡川镇消防所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要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永安市贡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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