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9-1200-2019-00043 | 文号 | 永交法〔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02 | |||||||||
标题 |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9-1200-2019-00043 | |||||||||||
文号 | 永交法〔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交通局 | |||||||||||
生成日期 | 2019-12-02 | |||||||||||
标题 |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属各科室、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办、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组织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时间安排
12月2日(周一)--12月6日(周五)
四、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实际、精心谋划,突出特色、创新形式,确保系列宣传活动圆满完成。
2、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紧贴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贴社会治理创新实际,深入基层一线,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3、把握重点,统筹协作。要把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宪法意识教育。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座谈会,准确宣传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注重发挥互联网、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介的传播优势,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宣传活动期间运管所、执法大队要督促公交公司、出租车企业在公交车上、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各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9日前报审核审批科。
联系人:刘薇 联系电话:3650502
电子邮箱:yasjtjfzk@163.com
附件:1. 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1
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维护宪法权威 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加强全民普法 建设法治永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加快建设法治福建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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