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9-1700-2023-00026 文号永交法〔2023〕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3-12-19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9-1700-2023-00026
文号 永交法〔2023〕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3-12-19
标题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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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围绕三明、永安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工作要点,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交通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结合交通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统一安排落实,把全局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科室考核工作中,强化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将建设法治交通摆在交通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交通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下发《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率先垂范,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局领导班子新常态下法治交通建设意识,明确工作导向。二是采取自学、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领导和干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三明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法治教育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开办“以案释法”法治专题讲座2场,参加人数达80余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委派从事执法人员分批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柔性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等内容,四是组织学法考试,通过微信小程序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每月一测活动,将法治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职能,推动交通服务走实走深。 

  一是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积极打造“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实行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事项加班办的服务机制。对交通15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材料、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目前“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9%。二是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和信息化手段,结合前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成果,引导群众使用“道路运政一网通办”、“道运通”APP网上办理车辆年审、从业资格证件申领、换证等业务,畅通审批办理渠道。从群众最敏感、最关切、最具有改革“获得感”的个人办事事项着手,今年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9000余件,其中车辆年审3000余件,“网上办”“掌上办”“e政务办”500余件。三是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服务机制,坚持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登记告知一纸清、资料发放一次清、业务办理一事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共办结行政审批件8549件,行政许可件24件,一件事集成办理1件。 

  (四)推进依法行政,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加强。 

  在重要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我局通过聘请2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我局作决策、行使职权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交通执法法则把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执法单位的工作指导,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保证执法合法性、透明性、公正性。2023年共立案处罚616起,处罚金额204.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驾培机构、维修业户和交通建设工程等129户次,排查出安全隐患87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并要求相关单位15日内反馈整改情况,隐患整改率100%。落实“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结案3日内公示,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16条。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掌握交通违法动态,从而提高执法效能,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在2023年两会、国庆节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及时收集信访情报,做好排查化解稳控和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未出现群体上访及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交通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共办理各类群众投诉件865起,其中办理e三明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件633起、12328投诉件179起、电话投诉件40起,群众信访件1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答复满意率达100%。 

  (五)聚焦民声民意,提升交通综合执法风貌。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树立交通执法形象。根据市依法治市办、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安排,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聚焦五方面15类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一线等方式征询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发现工作短板,并形成整改清单,共发现问题2个,立行立改2个。同时,在整治行动过程中适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全面检查验收整治成效,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确实提升整治成效。二是实施柔性执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采取前期预防、现场执法、事后整改“三个一”措施,推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改善交通执法环境。今年柔性执法案件共办结51起,位居三明交通执法系统前列。三是推进精准执法,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强化统一指挥,集成重点路段监控平台、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等3个平台系统,建成平安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科技+执法”治理新措施,实现车、路、人全过程管理,科技执法全面实施,为交通执法工作提高保障。2023年2月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以来,我市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运行正常,依法立案266起,依据《三明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办理处罚案件256起。四是严格处罚基准,促进执法工作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16起,行政罚款204.5万元,查处超限超载375起、非法改装67起,扬撒20起;查处非法营运7起,出租车案件67起。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法治氛围不断提升。 

  立足交通法治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督促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交通系统、普法点面之间的工作联动,同时延伸普法宣传教育范围,结合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交通普法氛围。今年以来,通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活动、“法治直通车”“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2次;投稿法治宣传信息4篇;出动宣传车辆47辆次;宣传人员210人次;发放宣传单720份;制作宣传展板5幅;悬挂宣传标语8条;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2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事法制工作人员缺少法律专业素质人才,工作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编制少,年龄老化,已不适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执法改革的深入开展。三是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缺乏相关经验,综合执法各项机制还不够健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还需从制度上以及实践中不断地协调、完善。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宣传解读交通法律法规和建设交通强国政策。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紧跟改革步伐,依法行使职权,把好交通运输部门权责关,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项原则始终贯穿到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执法程序,遵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对标对表,抓准盯紧百姓关切、群众期盼、行业发展和社会关注的民生实事,通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营商环境,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以解决交通发展堵点、难点和瓶颈问题,持续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和综合交通发展。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9日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围绕三明、永安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工作要点,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交通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结合交通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统一安排落实,把全局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科室考核工作中,强化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将建设法治交通摆在交通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交通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下发《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率先垂范,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局领导班子新常态下法治交通建设意识,明确工作导向。二是采取自学、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领导和干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三明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法治教育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开办“以案释法”法治专题讲座2场,参加人数达80余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委派从事执法人员分批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柔性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等内容,四是组织学法考试,通过微信小程序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每月一测活动,将法治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职能,推动交通服务走实走深。 

  一是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积极打造“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实行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事项加班办的服务机制。对交通15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材料、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目前“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9%。二是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和信息化手段,结合前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成果,引导群众使用“道路运政一网通办”、“道运通”APP网上办理车辆年审、从业资格证件申领、换证等业务,畅通审批办理渠道。从群众最敏感、最关切、最具有改革“获得感”的个人办事事项着手,今年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9000余件,其中车辆年审3000余件,“网上办”“掌上办”“e政务办”500余件。三是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服务机制,坚持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登记告知一纸清、资料发放一次清、业务办理一事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共办结行政审批件8549件,行政许可件24件,一件事集成办理1件。 

  (四)推进依法行政,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加强。 

  在重要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我局通过聘请2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我局作决策、行使职权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交通执法法则把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执法单位的工作指导,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保证执法合法性、透明性、公正性。2023年共立案处罚616起,处罚金额204.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驾培机构、维修业户和交通建设工程等129户次,排查出安全隐患87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并要求相关单位15日内反馈整改情况,隐患整改率100%。落实“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结案3日内公示,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16条。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掌握交通违法动态,从而提高执法效能,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在2023年两会、国庆节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及时收集信访情报,做好排查化解稳控和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未出现群体上访及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交通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共办理各类群众投诉件865起,其中办理e三明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件633起、12328投诉件179起、电话投诉件40起,群众信访件1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答复满意率达100%。 

  (五)聚焦民声民意,提升交通综合执法风貌。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树立交通执法形象。根据市依法治市办、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安排,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聚焦五方面15类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一线等方式征询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发现工作短板,并形成整改清单,共发现问题2个,立行立改2个。同时,在整治行动过程中适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全面检查验收整治成效,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确实提升整治成效。二是实施柔性执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采取前期预防、现场执法、事后整改“三个一”措施,推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进一步改善交通执法环境。今年柔性执法案件共办结51起,位居三明交通执法系统前列。三是推进精准执法,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强化统一指挥,集成重点路段监控平台、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等3个平台系统,建成平安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科技+执法”治理新措施,实现车、路、人全过程管理,科技执法全面实施,为交通执法工作提高保障。2023年2月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以来,我市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运行正常,依法立案266起,依据《三明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办理处罚案件256起。四是严格处罚基准,促进执法工作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16起,行政罚款204.5万元,查处超限超载375起、非法改装67起,扬撒20起;查处非法营运7起,出租车案件67起。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法治氛围不断提升。 

  立足交通法治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督促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交通系统、普法点面之间的工作联动,同时延伸普法宣传教育范围,结合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交通普法氛围。今年以来,通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活动、“法治直通车”“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2次;投稿法治宣传信息4篇;出动宣传车辆47辆次;宣传人员210人次;发放宣传单720份;制作宣传展板5幅;悬挂宣传标语8条;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2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事法制工作人员缺少法律专业素质人才,工作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编制少,年龄老化,已不适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执法改革的深入开展。三是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缺乏相关经验,综合执法各项机制还不够健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还需从制度上以及实践中不断地协调、完善。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宣传解读交通法律法规和建设交通强国政策。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紧跟改革步伐,依法行使职权,把好交通运输部门权责关,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项原则始终贯穿到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执法程序,遵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对标对表,抓准盯紧百姓关切、群众期盼、行业发展和社会关注的民生实事,通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营商环境,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以解决交通发展堵点、难点和瓶颈问题,持续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和综合交通发展。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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