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17 文号永政农〔2020〕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5-0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0-00017
文号 永政农〔2020〕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5-0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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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明扶组〔2020〕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17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扶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配套资金3.16万元(三明市下达资金3万元,不足部分由永安市本级资金配套),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5.06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小额信贷延期贴息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二、补助标准:(1)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每户给予1600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300元;三明市财政补助100元;永安市本级财政补助200元。(2)鼓励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8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00元;三明市财政补助300元。(3)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贷款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延期产生的利息,按现行基本利率标准4.75%进行实际补助。

  三、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1.做好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申请表、发展产业的照片、补助公示表、公示照片、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资金拨付账号复印件、资金拨付凭证等);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用工合同、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或贫困户签字的工资签领单、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整理成册,资金使用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科备案。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要求,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

乡镇

(街道)

补助资金合计数(万元)

产业发展资金(万元)

就业补助资金(万元)

三明市级(万元)

永安市本级 (万元)

户数

(户)

三明市级   (100元/户)补助金额(万元)

永安市本级(200元/户)补助金额(万元)

企业安排贫困户就业人数(人)

三明市级   (300元/人)补助金额(万元)

安砂镇

0.23

0.28

14

0.14

0.28

3

0.09

曹远镇

0.19

0.2

10

0.1

0.2

3

0.09

大湖镇

0.22

0.2

10

0.1

0.2

4

0.12

贡川镇

0.23

0.28

14

0.14

0.28

3

0.09

洪田镇

0.26

0.46

23

0.23

0.46

1

0.03

槐南镇

0.48

0.96

48

0.48

0.96

 

 

罗坊乡

0.13

0.26

13

0.13

0.26

 

 

青水乡

0.4

0.74

37

0.37

0.74

1

0.03

上坪乡

0.19

0.38

19

0.19

0.38

 

 

西洋镇

0.21

0.36

18

0.18

0.36

1

0.03

小陶镇

0.37

0.56

28

0.28

0.56

3

0.09

燕北街道

0.08

0.16

8

0.08

0.16

 

 

燕东街道

0

0

0

0

0

 

 

燕南街道

0.12

0.12

6

0.06

0.12

2

0.06

燕西街道

0.05

0.1

5

0.05

0.1

 

 

合计

3.16

5.06

253

2.53

5.06

21

0.6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明扶组〔2020〕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17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扶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配套资金3.16万元(三明市下达资金3万元,不足部分由永安市本级资金配套),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5.06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小额信贷延期贴息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二、补助标准:(1)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每户给予1600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300元;三明市财政补助100元;永安市本级财政补助200元。(2)鼓励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8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00元;三明市财政补助300元。(3)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贷款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延期产生的利息,按现行基本利率标准4.75%进行实际补助。

  三、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1.做好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申请表、发展产业的照片、补助公示表、公示照片、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资金拨付账号复印件、资金拨付凭证等);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用工合同、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或贫困户签字的工资签领单、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整理成册,资金使用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科备案。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要求,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明市级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

乡镇

(街道)

补助资金合计数(万元)

产业发展资金(万元)

就业补助资金(万元)

三明市级(万元)

永安市本级 (万元)

户数

(户)

三明市级   (100元/户)补助金额(万元)

永安市本级(200元/户)补助金额(万元)

企业安排贫困户就业人数(人)

三明市级   (300元/人)补助金额(万元)

安砂镇

0.23

0.28

14

0.14

0.28

3

0.09

曹远镇

0.19

0.2

10

0.1

0.2

3

0.09

大湖镇

0.22

0.2

10

0.1

0.2

4

0.12

贡川镇

0.23

0.28

14

0.14

0.28

3

0.09

洪田镇

0.26

0.46

23

0.23

0.46

1

0.03

槐南镇

0.48

0.96

48

0.48

0.96

 

 

罗坊乡

0.13

0.26

13

0.13

0.26

 

 

青水乡

0.4

0.74

37

0.37

0.74

1

0.03

上坪乡

0.19

0.38

19

0.19

0.38

 

 

西洋镇

0.21

0.36

18

0.18

0.36

1

0.03

小陶镇

0.37

0.56

28

0.28

0.56

3

0.09

燕北街道

0.08

0.16

8

0.08

0.16

 

 

燕东街道

0

0

0

0

0

 

 

燕南街道

0.12

0.12

6

0.06

0.12

2

0.06

燕西街道

0.05

0.1

5

0.05

0.1

 

 

合计

3.16

5.06

253

2.53

5.06

21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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