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0-00024 | 文号 | 永政农〔2020〕8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08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0-00024 | |||||||||||
文号 | 永政农〔2020〕8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6-08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西洋镇、贡川镇、洪田镇:
根据《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扶组〔2020〕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28号)精神,经研究,现按照摸底申报情况,拨付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62万元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0.12万元给你们。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村集体收益受损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资金使用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要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并及时录入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乡镇 |
补助资金合计数(万元) |
三明市级 (万元) |
永安市本级(万元) |
补助内容 |
西洋镇 |
0.35 |
0.35 |
0 |
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西洋镇虎山村王阿庆户发展毛竹山产业25亩 |
贡川镇 |
0.15 |
0.15 |
0 |
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贡川镇井岗村朱红兰户种植毛豆4亩 |
洪田镇 |
0.24 |
0.12 |
0.12 |
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村洪田镇小磉村集体收益受损 |
合计 |
0.74 |
0.62 |
0.12 |
西洋镇、贡川镇、洪田镇:
根据《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扶组〔2020〕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28号)精神,经研究,现按照摸底申报情况,拨付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62万元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0.12万元给你们。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村集体收益受损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资金使用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要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并及时录入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2020年三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永安市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乡镇 |
补助资金合计数(万元) |
三明市级 (万元) |
永安市本级(万元) |
补助内容 |
西洋镇 |
0.35 |
0.35 |
0 |
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西洋镇虎山村王阿庆户发展毛竹山产业25亩 |
贡川镇 |
0.15 |
0.15 |
0 |
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贡川镇井岗村朱红兰户种植毛豆4亩 |
洪田镇 |
0.24 |
0.12 |
0.12 |
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村洪田镇小磉村集体收益受损 |
合计 |
0.74 |
0.62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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