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 永政农〔2022〕14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28
- 有效性:失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按时发放到位,提升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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