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10 文号永政农〔2022〕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3-2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10
文号 永政农〔2022〕3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3-29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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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委组织部、各相关乡镇: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3.3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1.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经费(市委组织部),5万元。

  2.支持5个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贡川镇集凤村、槐南镇洋头村、曹远镇霞鹤村、安砂镇安砂村、洪田镇上石村)每个村补助帮扶资金20万元。

  3.支持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小陶镇五一村,补助三明市配套资金78.3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

  1.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乡镇)

补助金额(万元)

项目内容要求

市委组织部

 

5

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经费

贡川镇

集凤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槐南镇

洋头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曹远镇

霞鹤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安砂镇

安砂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洪田镇

上石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小陶镇

五一村

78.3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三明市配套资金

合计

 

183.3

 

附件2

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市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1个部门、5个乡镇

资金情况

资金总额:

10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

支持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数

5个乡镇

5个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率

资金拨付进度

5个市派第一书记村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1个驻村工作副领队

0

经济效益指标

第一书记驻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

第一书记驻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

5个乡镇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1个驻村工作副领队

≧95%

 

市委组织部、各相关乡镇: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3.3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1.支持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经费(市委组织部),5万元。

  2.支持5个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贡川镇集凤村、槐南镇洋头村、曹远镇霞鹤村、安砂镇安砂村、洪田镇上石村)每个村补助帮扶资金20万元。

  3.支持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小陶镇五一村,补助三明市配套资金78.3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

  1.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度第一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乡镇)

补助金额(万元)

项目内容要求

市委组织部

 

5

第六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副领队经费

贡川镇

集凤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槐南镇

洋头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曹远镇

霞鹤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安砂镇

安砂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洪田镇

上石村

20

支持第六批市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

小陶镇

五一村

78.3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三明市配套资金

合计

 

183.3

 

附件2

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2年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帮扶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市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1个部门、5个乡镇

资金情况

资金总额:

105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

支持第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数

5个乡镇

5个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率

资金拨付进度

5个市派第一书记村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1个驻村工作副领队

0

经济效益指标

第一书记驻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

第一书记驻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

5个乡镇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1个驻村工作副领队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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