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30 文号永政农〔202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30
文号 永政农〔202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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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资金90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1.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补助资金20万元。

  2.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70万元:贡川镇攀龙村15万元、燕西街道上吉山村15万元、洪田镇小磉村15万元、曹远镇张坊村15万元、青水畲族乡罗溪畲族村10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有效管理,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控要求,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

  1.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2.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资金90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1.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补助资金20万元。

  2.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70万元:贡川镇攀龙村15万元、燕西街道上吉山村15万元、洪田镇小磉村15万元、曹远镇张坊村15万元、青水畲族乡罗溪畲族村10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有效管理,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控要求,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

  1.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2.2022年度三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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