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35 文号永政农办〔2022〕6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1-04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拟承担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2-00035
文号 永政农办〔2022〕6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1-04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拟承担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拟承担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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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给我市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发展)10万元,用于支持2021年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补助资金10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现经专家组评审,局会议研究,拟定永安市吉五家庭农场进行项目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5日—11月9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拟承担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实施

地点

项目

负责人

永安市吉五家庭农场

1.购无人机9万元;

2.建20立方蓄水池1万元;

3.购水泵、搅拌机、过滤系统、喷灌管道等设备7万元。经费预算17万元。

10

燕西街道吉山村

陈硕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给我市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发展)10万元,用于支持2021年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补助资金10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现经专家组评审,局会议研究,拟定永安市吉五家庭农场进行项目实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5日—11月9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拟承担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实施

地点

项目

负责人

永安市吉五家庭农场

1.购无人机9万元;

2.建20立方蓄水池1万元;

3.购水泵、搅拌机、过滤系统、喷灌管道等设备7万元。经费预算17万元。

10

燕西街道吉山村

陈硕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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