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04 | 文号 | 永政农〔2023〕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2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04 | |||||||||||
文号 | 永政农〔2023〕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12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按时发放到位,提升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3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按时发放到位,提升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3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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