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20 | 文号 | 永政农〔2023〕1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09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20 | |||||||||||
文号 | 永政农〔2023〕1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0-09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西洋镇、洪田镇、安砂镇、槐南镇: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0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支持部分建制村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西洋镇上螺村20万元、洪田镇马洪村20万元、安砂镇热水村25万元、槐南镇上罗溪村15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请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西洋镇、洪田镇、安砂镇、槐南镇: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0万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支持部分建制村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西洋镇上螺村20万元、洪田镇马洪村20万元、安砂镇热水村25万元、槐南镇上罗溪村15万元。
二、规范使用资金
请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度第二批三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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