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30 | 文号 | 永政农〔2023〕150 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18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三明市级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示范片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3-00030 | |||||||||||
文号 | 永政农〔2023〕150 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18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三明市级耕地质量提升(商品有机肥)示范片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安砂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支农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7号)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土肥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你中心上报的实施方案及三明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片工作开展的情况,经研究,现将三明市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市级示范片经费3万元下达给你中心,请你按《三明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挥专项资金的补助作用,实现耕地质量稳步提升。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安砂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支农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7号)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土肥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你中心上报的实施方案及三明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片工作开展的情况,经研究,现将三明市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市级示范片经费3万元下达给你中心,请你按《三明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挥专项资金的补助作用,实现耕地质量稳步提升。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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