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4-00007 文号永政农办〔2024〕2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28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4-00007
文号 永政农办〔2024〕2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28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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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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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要求,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规划范围:永安市行政区范围 

  规划期: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发展目标:以生态养殖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要求,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畜禽良种覆盖率、现代化养殖水平、绿色发展水平、加工流通水平、产业融合水平,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永安市生猪产能保持在适度合理水平,蛋禽产能实现大幅提升,畜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在调查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对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发展目标与定位、产业布局、规模等方面的环境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具体调整建议。评价认为,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对策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畜牧业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规划的环境目标基本能够实现,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548号 

  联系人:温小兵 

  联系电话:0598-3833072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2层01室-2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811873

  五、公示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n0EIprp3DgOIFzehtyYcA  

  提取码:w10x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为直接或间接受规划影响的居民。主要事项为:对本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对被调查者利益的影响;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本规划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要求,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规划范围:永安市行政区范围 

  规划期: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发展目标:以生态养殖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要求,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畜禽良种覆盖率、现代化养殖水平、绿色发展水平、加工流通水平、产业融合水平,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永安市生猪产能保持在适度合理水平,蛋禽产能实现大幅提升,畜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在调查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对永安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发展目标与定位、产业布局、规模等方面的环境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具体调整建议。评价认为,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对策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畜牧业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规划的环境目标基本能够实现,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548号 

  联系人:温小兵 

  联系电话:0598-3833072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2层01室-2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811873

  五、公示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n0EIprp3DgOIFzehtyYcA  

  提取码:w10x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为直接或间接受规划影响的居民。主要事项为:对本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对被调查者利益的影响;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本规划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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