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4-00015 文号永政农〔2024〕8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4-00015
文号 永政农〔2024〕8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20
标题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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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依据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汇总后,测算出亩补贴标准,现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9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6〕105号)及《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农〔2024〕42号)文件精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2024年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取信于民。并及时通过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录入上报。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由辖区对应农商行网点通过“一卡通”于6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户。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永安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依据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汇总后,测算出亩补贴标准,现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9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6〕105号)及《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农〔2024〕42号)文件精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2024年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取信于民。并及时通过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录入上报。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由辖区对应农商行网点通过“一卡通”于6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户。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永安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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