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及《永安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永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已全面完成,并于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分批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上级下达培训任务135人,实际完成培训4期189人(农机1期31人),超额完成培训任务。培训通过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由三明沙县原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培训3期158人,由建宁县农机服务培训有限公司承担农机化培训1期31人。每期培训结束进行小结,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经组织专家检查,培训学时,培训人数,学员满意度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5日
监督电话:0598-3839696
12388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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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