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1-1100-2018-00045 文号陶政〔2018〕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11-1100-2018-00045
文号 陶政〔2018〕6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4-13
标题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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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村、各有关单位防灾抗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根据我镇地质灾害调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组  长:蓝其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知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辉锦(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赖贞铨(党政办副主任)

    黄元钰(国土资源所所长)

    范纯俊(公安派出所所长)

    周  俊(财政所副所长)

    金  薇(村镇建办公室副主任)

    刘少勇(广播电视站站长)

    邓文财(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进宏(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陈信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齐剑(小陶医院院长)

    林  春(林业站站长)

    赖承文(永安二中校长)

    陈树铭(小陶中心校校长)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1、小陶镇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意见》、《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关于永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根据本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及上级有关防治抗灾要求,由镇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具体灾害点的受威胁户。在防灾抗灾中,各村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汇报情况,以便镇政府统一协调指挥。

  2、安全转移信号:

  (1)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及监测人按照各灾害点的分布,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2)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电话等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群众安全转移应急方案)。

  (2)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主干应深入到各受灾点,组织受灾户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安全转移顺利进行。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户安全转移,重点做好安全工作和协助抗灾救灾工作。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片及各村主干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地质灾害动态。

    附件:小陶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小陶镇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村、各有关单位防灾抗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根据我镇地质灾害调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组  长:蓝其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知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辉锦(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赖贞铨(党政办副主任)

    黄元钰(国土资源所所长)

    范纯俊(公安派出所所长)

    周  俊(财政所副所长)

    金  薇(村镇建办公室副主任)

    刘少勇(广播电视站站长)

    邓文财(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进宏(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陈信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齐剑(小陶医院院长)

    林  春(林业站站长)

    赖承文(永安二中校长)

    陈树铭(小陶中心校校长)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1、小陶镇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意见》、《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关于永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根据本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及上级有关防治抗灾要求,由镇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具体灾害点的受威胁户。在防灾抗灾中,各村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汇报情况,以便镇政府统一协调指挥。

  2、安全转移信号:

  (1)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及监测人按照各灾害点的分布,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2)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电话等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群众安全转移应急方案)。

  (2)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主干应深入到各受灾点,组织受灾户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安全转移顺利进行。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户安全转移,重点做好安全工作和协助抗灾救灾工作。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片及各村主干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地质灾害动态。

    附件:小陶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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