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911-3000-2019-00017
- 备注/文号: 陶政办〔2019〕12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1
未完成最小下泄流量工程施工的水电站业主:
当前我镇即将进入汛期,为了确保最小下泄流量工程能在期限内顺利,请各业主抓紧工程施工进度。主要要求如下:
1、按责任状要求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期限、按规范完成最小下泄流量工程施工。
2、2019年3月31日前,各施工电站必须上传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到小陶农村水电站工作群。
3、对于不按要求完成施工的电站,小陶镇人民政府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反映相关情况,按《关于印发加强水电站管理落实流域水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管理办法处置,因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相应电站业主自行承担。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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