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5-3000-2019-00003 文号永曹委〔2019〕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3-08
标题 中共曹远镇委员会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5-3000-2019-00003
文号 永曹委〔2019〕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3-08
标题 中共曹远镇委员会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中共曹远镇委员会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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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闽委宣[2019]8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明委宣[2019]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各党支部、各有关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情况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将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单位对已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人员进行梳理抓落实,确保每天学员学习的积分人均不低于35分。争取在5月1日前“学习强国”平台学员覆盖率达100%。

                                  中共曹远镇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各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闽委宣[2019]8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明委宣[2019]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各党支部、各有关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情况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将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单位对已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人员进行梳理抓落实,确保每天学员学习的积分人均不低于35分。争取在5月1日前“学习强国”平台学员覆盖率达100%。

                                  中共曹远镇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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