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6-3000-2019-00022 文号永湖党政办〔2019〕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5-27
标题 永安市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湖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906-3000-2019-00022
文号 永湖党政办〔2019〕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5-27
标题 永安市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湖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湖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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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湖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大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大湖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永安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永禁办〔2019〕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现将我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紧紧抓住“6.1《禁毒法》颁布实施”、“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充分结合我镇特色,立足农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乐于参与的社会宣教活动,达到“接地气、聚眼球、入人心”的效果,营造人人识毒、人人拒毒的禁毒宣传氛围。(责任单位:镇禁毒办、派出所、各村(居)) 

  2.开展青少年宣教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切实提高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开展校园“禁毒教育周”活动;面向吸毒青少年、集镇务工青年、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村(居)关爱、心理指导活动;培育一批青少年禁毒志愿者,组织开展禁毒公益活动;加强对青年职工的宣传教育,开展禁毒知识讲座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辖区中小学校、镇禁毒办、派出所、各村(居)) 

  3.开展开放式宣教活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永安市禁毒教育展馆、林则徐禁毒宣教室、永安市大湖镇实践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群众参加学习,强化禁毒直观教育。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开放日”活动,通过真实案例、真实人物现身说法,切实提升禁毒宣教效果。(责任单位:镇禁毒办、派出所、司法所) 

  4.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部门职能,加强对物流寄递、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麻精药品经营等行业的宣传,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法规培训,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同时,要做好禁种铲毒、禁制禁售有毒食品的宣传监管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镇卫计办、曹远市场监督管理所) 

  5.开展媒体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禁毒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运用微信等媒体平台,以及村(居)LED电子屏、公交站台广告牌等户外宣传媒介,集中展播禁毒新闻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禁毒《举报奖励办法》,营造舆论氛围。(责任单位:镇禁毒办、各村(居)) 

  6.开展其他宣传活动。将禁毒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等相结合,深入开展“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农村)和“五个一”(听一次禁毒教育讲座、看一部禁毒教育影片、懂一些禁毒基本常识、记一句禁毒警示名言、做一名禁毒宣传先锋)活动。(责任单位:镇文明办、禁毒办、文化站、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毒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到“村(居)部门负责人亲自部署、全体干部群众共同参与”。 

  2.注重实效。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村(居)、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的主题,抓住重要时间、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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