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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28-3000-2020-00010 | 文号 | 永政统〔2020〕11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05 |
标题 | 关于公布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28-3000-2020-00010 | ||
文号 | 永政统〔2020〕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2-05 | ||
标题 | 关于公布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三明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统〔2019〕37号)及永安市统计局“三定”规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永安市统计局权责事项48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其他权责事项18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统计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统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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