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03106-3000-2020-00007 | 文号 | 永民宗〔2020〕10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4 |
标题 |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公示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06-3000-2020-00007 | ||
文号 | 永民宗〔2020〕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5-14 | ||
标题 |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公示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0〕11号)和《关于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建议的函》(闽民宗函〔2020〕24号)的文件要求,拟下达永安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经研究,资金安排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联系电话:0598-3650870,邮箱:yamzj3650870@163.com,)反映。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