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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22-3000-2020-00012 | 文号 | 永文体旅〔2020〕59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8 |
标题 | 关于做好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22-3000-2020-00012 | ||
文号 | 永文体旅〔2020〕5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5-18 | ||
标题 | 关于做好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永安市红舞鞋少儿舞蹈艺术团、永安市精英少儿美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是我局同意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主要是青少年学生的校外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关规定:“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便于市教育部门管理,更好地发挥出你单位职能作用,请你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到市民政局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相关手续。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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