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7-3000-2020-00076
- 备注/文号: 永水利〔2020〕13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1-17
- 有效性:有效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永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安市水利局 永安市卫健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永扶组办〔2020〕9号)文件要求,贵单位已于6月中旬全面完成水质检测任务。我局积极向上争取水质检测补助经费,并以《永安市水利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补助经费的通知》(永水利〔2020〕108号)将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水利局下达我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强监管补短板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水质检测补助经费,现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73号)文件要求,将下达我市的水利专项资金30万元继续作为水质检测补助经费,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永安市水利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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