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1-00001 文号永老区办〔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08
标题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1-00001
文号 永老区办〔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08
标题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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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有关乡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0〕11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2021年度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你乡镇革命遗址修缮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按《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38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的完成。 

  二、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上述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维修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附件:2021年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 

  2021年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1

洪田镇

洪田镇红一军团驻扎旧址、北上 

抗日先遣队驻扎旧址(善庆堂)

15

2

罗坊乡

红四军驻扎旧址(莲塘上屋)

15

    

有关乡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0〕11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2021年度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你乡镇革命遗址修缮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按《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38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的完成。 

  二、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上述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维修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附件:2021年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 

  2021年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1

洪田镇

洪田镇红一军团驻扎旧址、北上 

抗日先遣队驻扎旧址(善庆堂)

15

2

罗坊乡

红四军驻扎旧址(莲塘上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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