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6-30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 永民宗〔2021〕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4
- 有效性:有效
根据年初市人大通过的年初预算安排,为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按照拾遗补缺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比例、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等情况,拟对2020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6万元进行分解下达,具体分配计划附后。
以上妥否,请批示!
附件: 2020年永安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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