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同意叶其清、郑岸伟同志到永安市电力执法办公室挂职工作2年(2021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任命叶其清同志为永安市电力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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