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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1-3000-2021-00013 | 文号 | 永财文〔2021〕37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9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11-3000-2021-00013 | ||
文号 | 永财文〔2021〕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19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管理办法认真遵照执行。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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