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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7-3000-2021-00018 | 文号 | 永水利〔2021〕35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2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农村饮水工程养护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17-3000-2021-00018 | ||
文号 | 永水利〔2021〕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12 | ||
标题 | 永安市水利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农村饮水工程养护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500万元,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35.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元配件的更换等支出。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369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19〕3号)文件要求,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永安市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安排表
2.永安市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表
3.永安市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8号);
5.福建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369号);
6.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水农水〔2019〕3号);
永安市水利局 永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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