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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5-3000-2021-00010 | 文号 | 永建〔2021〕43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标题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工程技术系列土建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15-3000-2021-00010 | ||
文号 | 永建〔2021〕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
标题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工程技术系列土建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工程技术系列土建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简称“评委库”),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就评委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委员入选条件
能够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改革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本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或相关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二、评委库委员增补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征集人选(已入库的不作为推荐对象),填写《永安市工程技术系列土建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报主管部门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将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聘任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汇总表(附件2)、协审表(附件3),报送市住建局410人事科;
(二)审核确定。市住建局受理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步遴选,确定拟入库委员。
(三)核准入库。市住建局将拟入库委员的推荐材料报送市职改办,核准后入库。
三、评委库委会的调整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评委库委员应予以调整:
1.违反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
2.已经调离原专业技术岗位或退休的;
3.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称评审职责的。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同一单位同一专业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人。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住建局410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jsjrjk@126.com,联系电话:3853086。
附件:
1.永安市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永安市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汇总表
3.永安市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协审表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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