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6-30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 永民宗〔2021〕5 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01
- 有效性:有效
青水畲族乡、民族中心小学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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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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