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1-00016 文号永财会〔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6-03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11-3000-2021-00016
文号 永财会〔2021〕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6-03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15:55
| | | |
政策解读: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21〕4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明财会〔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应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见附件1),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四)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省属单位不参加本次填报)。

  (二)编报方式

  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请通过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福建)”(http://220.160.52.205:9797/),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单位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NKBG”,密码与上年相同(如:A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为123456789,该单位用户名为“123456789@NKBG”)。

  (三)报送内容

  报送的材料包括本地(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同时扫描上传至内控编报系统“[单位01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佐证材料第19行”。

  (四)报送要求

  市直各部门应于2021年6月24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文教科、经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社保科、预算科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所属归口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三、培训安排

  为规范报告编制,方便市直各单位内控报告编制人员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我市2020年度内控报告按时保质完成编制上报工作,特举办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班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口径变化及编报流程。

  (二)培训对象

  市直各单位负责内控报告编制经办人1名。

  (三)培训单位及时间

  经费核拨归口文教科单位:6月11日下午3:00-4:30

  归口经建科、农业科、企业科、社保科、预算科单位:6月11日下午4:30-6:00

  (四)培训地点

  永安市文化馆二楼(华夏大剧院对面)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我局将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并通报。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注意内控报告与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三)需要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新增或删除填报单位的,填写《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市直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表格发送到8901364@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2020年度XX单位内控编报用户变更”。

  (四)联系方式

  为方便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和沟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报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反馈报告编制、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

  2.QQ交流群:223484961

  3.联系电话:0598-3631656、朱光胜13055563322(微信同号)

  4.联系地址:永安市大同路66号市财政局会计科212室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