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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5-3000-2021-00011 | 文号 | 永建〔2021〕45号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02 |
标题 | 永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3115-3000-2021-00011 | ||
文号 | 永建〔2021〕4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02 | ||
标题 | 永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闽建筑〔2021〕9号)和《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建函〔2021〕58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摸底,发现一批欠款案件,查处一批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对照整治重点,结合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认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人社局、住建局督促我市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欠薪项目台账表(附件1)并报人社局汇总,建设单位负责填写欠款项目台账表(附件2)并报住建局汇总。建设、施工单位未如实报送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完成时限:6月11日前)
(二)集中专项整治。住建局和人社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分解移送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抄送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由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国有企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抄送国资办,由其加强督促、指导国有企业按合同及时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对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社局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建局要及时予以督办,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要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确定2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跟踪指导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三)强化监督指导。结合投诉举报线索,重点排查整治举报投诉项目,重点跟踪2020年发生过欠款欠薪的项目和有发生过欠款欠薪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完善长效机制。
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福建)”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劳务实名信息化管理,将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纳入信用评价。(完成时限:长期)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联合专项整治小组名单
组 长:范祖文(人社局 副局长)
易少平(住建局 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邓凡荣(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和监察科 科长)
吴永强(住建局建筑业科 科长)
组 员:叶宗水(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和监察科 副科长)
邱晓云(住建局建造价站 站长)
郑 旭(住建局建筑业科 副科长)
2、住建局责任科室:建筑业科
责任人:吴永强
投诉电话:3853090
电子邮箱:2802804@qq.com
3、人社局责任科室:劳动关系和监察科
责任人:邓凡荣
投诉电话:3650122
电子邮箱:yasldjc@163.com
欠薪投诉二维码”见附件。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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