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6-3000-2021-00006 文号永民宗〔202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8-02
标题 转发《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转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少数民族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06-3000-2021-00006
文号 永民宗〔202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8-02
标题 转发《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转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少数民族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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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转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少数民族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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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民族村: 

  现将《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转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少数民族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明民宗[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三明市2020-2021年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和自查资料(自查报告、自查发现问题汇总表、典型案例和资金项目实施照片)于8月16日前报市民宗局。 

  附件:《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转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少数民族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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