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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05-3000-2021-00019 | 文号 | 永曹政〔2021〕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7-23 | |||||||||
标题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05-3000-2021-00019 | |||||||||||
文号 | 永曹政〔2021〕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7-23 | |||||||||||
标题 |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社区)、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请各村(社区)、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务必带头抓落实,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单位每日将行动开展情况向镇安办上报,当天没有新的工作进展的也要“零报告”。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三明市委、市政府及永安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大湖镇“7.16”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镇各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推动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建立以下四项工作制度:
(一)会商联络制度
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管领导每周要召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会商会一次,听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建议,商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排查整治制度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村(社区)、各企业三级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实行分类分部门分责任人管理,做到“一单位一册、一村(社区)一册、一企一档”;所有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落实隐患分色治理。要将安全隐患“红、橙、黄、蓝”分色建立,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缓急轻重,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需挂牌督办的,按照程序书面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信息报告制度
即日起至8月31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天上报当天工作新的进展情况,当天没有发现新的工作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按整治步骤的阶段任务时间前一天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对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将进行通报。
(四)督查督办制度
开展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及时了解、督促指导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开展。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委会、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上报上级有权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房屋安全整治
1.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主要是永安市第三医院、各类运输场站健康监测等待区域、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等。
整治内容: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涉疫涉医等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特别是涉疫涉医涉检等场所存在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场所;要组织专人加强涉疫涉医等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罗娇赛 党委宣传委员
黄晨阳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卫计办、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武装部,各有关村(社区)。
2.房屋安全、燃气等
整治内容:坚持对镇6处重大安全隐患先查先治,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村一社区、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敬老院、厂房、酒店、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燃气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用气是否合规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工业企业无证经营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曹远自然资源所、镇城管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曹远市场监管所、坑边派出所、镇武装部,各有关村(社区)
3.工程施工
整治内容:要全面排查整治房建、集镇、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镇公路站、城管中队、水利工作站、曹远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曹远供电所、坑边火车站等,各村(社区)
4.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超市商贸场所及商贸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第三、第六医院等特殊场所。
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培训点的教学场所、学生及幼儿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礼堂、学校、医院、文博单位、体育场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殊场所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人员、老年人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点、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推进“五小”场所安全整治。
牵头领导:罗娇赛 党委宣传委员
黄晨阳 副镇长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刘 炯 副镇长(挂职)
牵头部门:镇文化站、坑边派出所、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卫计办、曹远市场监管所、曹远司法所、镇武装部,坑边火车站,各有关村(社区)
5.消防安全。包括各行业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等。
整治内容: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仓库等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区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牵头领导: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牵头部门:镇武装部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坑边派出所、镇民政办、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卫计办、曹远市场监管所,各有关村(社区)。
(二)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及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
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油气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加强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管理。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雷朝添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镇安办(安监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公路站、镇环保站、坑边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村建站、曹远市场监管所、有关村(社区)
2.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等工业企业
整治内容:重点开展整治煤矿关闭矿山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整治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对所属矿山超额下达生产经营指标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矿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矿方法、设备、工艺。水害防治“135”工作机制不落实,未制定专门水害防治措施并落实仍组织生产建设的。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重点整治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热氨除霜集管有跑、冒、滴、漏和结霜现象等问题;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加强对工厂、仓库和民宅改造“小作坊”的火灾隐患排查和“三合一”整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牵头领导:钟清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雷朝添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安监站
责任单位:坑边派出所、曹远自然资源所、镇环保站、有关村(社区)
(三)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整治内容: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和规范渣土车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物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等主体责任不履行方面的安全隐患,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推进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和联合惩戒“黑名单”;以重点运输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和多条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严厉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营运、“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大力宣传道路交通领域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制度;加快推进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和省道安办督办的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全面开展国、省、县道沿线开口、校园周边、临水临崖、极端天气多发及事故多发和马路集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普通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前期摸排出的普速铁路动车组行径路沿线安全问题,牵头并督促相关方建立责任清单、销号清单、逐一制定对策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刘 炯 副镇长(挂职)
牵头部门:坑边派出所、镇公路站、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文化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村建站、曹远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曹远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坑边邮政支局,坑边火车站,各有关村(社区)
(四)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村(社区)居民点,重要目标,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曹远林业站、镇城管中队、镇村建站、镇森林巡防大队,曹远供电所,各村(社区)
其他领域(详见附件4)都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自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行业领域,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8月15日,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上级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即日起至8月31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健全常态机制。9月1日起,各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力,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工作要求
(一)政治站位要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吸取大湖“7.16”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迅速扭转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二)安排部署要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施细则,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企业责任要落实。要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隐患整改要到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上报上级有权机关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实行“一票否决”,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
(五)责任追究要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按整治步骤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前一日向镇安办报送相关报表及阶段性工作总结。镇安办邮箱:yacyzab@126.com
附件:1.曹远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2.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3.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4.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各村(社区)、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请各村(社区)、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务必带头抓落实,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单位每日将行动开展情况向镇安办上报,当天没有新的工作进展的也要“零报告”。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三明市委、市政府及永安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大湖镇“7.16”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镇各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推动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建立以下四项工作制度:
(一)会商联络制度
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管领导每周要召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会商会一次,听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建议,商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排查整治制度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村(社区)、各企业三级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实行分类分部门分责任人管理,做到“一单位一册、一村(社区)一册、一企一档”;所有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落实隐患分色治理。要将安全隐患“红、橙、黄、蓝”分色建立,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缓急轻重,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需挂牌督办的,按照程序书面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信息报告制度
即日起至8月31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天上报当天工作新的进展情况,当天没有发现新的工作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按整治步骤的阶段任务时间前一天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对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将进行通报。
(四)督查督办制度
开展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及时了解、督促指导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开展。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委会、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上报上级有权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房屋安全整治
1.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主要是永安市第三医院、各类运输场站健康监测等待区域、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等。
整治内容: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涉疫涉医等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特别是涉疫涉医涉检等场所存在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场所;要组织专人加强涉疫涉医等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罗娇赛 党委宣传委员
黄晨阳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卫计办、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武装部,各有关村(社区)。
2.房屋安全、燃气等
整治内容:坚持对镇6处重大安全隐患先查先治,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村一社区、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敬老院、厂房、酒店、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燃气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用气是否合规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工业企业无证经营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曹远自然资源所、镇城管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曹远市场监管所、坑边派出所、镇武装部,各有关村(社区)
3.工程施工
整治内容:要全面排查整治房建、集镇、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镇村建站
责任单位:镇公路站、城管中队、水利工作站、曹远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曹远供电所、坑边火车站等,各村(社区)
4.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超市商贸场所及商贸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第三、第六医院等特殊场所。
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培训点的教学场所、学生及幼儿宿舍、教师公寓、食堂、礼堂、学校、医院、文博单位、体育场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殊场所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人员、老年人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点、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推进“五小”场所安全整治。
牵头领导:罗娇赛 党委宣传委员
黄晨阳 副镇长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刘 炯 副镇长(挂职)
牵头部门:镇文化站、坑边派出所、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卫计办、曹远市场监管所、曹远司法所、镇武装部,坑边火车站,各有关村(社区)
5.消防安全。包括各行业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等。
整治内容: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仓库等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区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牵头领导: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牵头部门:镇武装部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坑边派出所、镇民政办、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卫计办、曹远市场监管所,各有关村(社区)。
(二)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及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
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油气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加强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管理。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雷朝添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镇安办(安监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公路站、镇环保站、坑边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村建站、曹远市场监管所、有关村(社区)
2.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等工业企业
整治内容:重点开展整治煤矿关闭矿山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整治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对所属矿山超额下达生产经营指标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矿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矿方法、设备、工艺。水害防治“135”工作机制不落实,未制定专门水害防治措施并落实仍组织生产建设的。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重点整治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热氨除霜集管有跑、冒、滴、漏和结霜现象等问题;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加强对工厂、仓库和民宅改造“小作坊”的火灾隐患排查和“三合一”整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牵头领导:钟清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旌润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雷朝添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部门: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安监站
责任单位:坑边派出所、曹远自然资源所、镇环保站、有关村(社区)
(三)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整治内容: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和规范渣土车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物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等主体责任不履行方面的安全隐患,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推进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和联合惩戒“黑名单”;以重点运输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和多条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严厉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营运、“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大力宣传道路交通领域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制度;加快推进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和省道安办督办的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全面开展国、省、县道沿线开口、校园周边、临水临崖、极端天气多发及事故多发和马路集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普通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前期摸排出的普速铁路动车组行径路沿线安全问题,牵头并督促相关方建立责任清单、销号清单、逐一制定对策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黄 通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刘 炯 副镇长(挂职)
牵头部门:坑边派出所、镇公路站、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文化站、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村建站、曹远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曹远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坑边邮政支局,坑边火车站,各有关村(社区)
(四)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村(社区)居民点,重要目标,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江先钢 人大主席候选人
罗联锦 副镇长候选人
牵头部门:曹远自然资源所、镇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曹远林业站、镇城管中队、镇村建站、镇森林巡防大队,曹远供电所,各村(社区)
其他领域(详见附件4)都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自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行业领域,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8月15日,镇十三个安全领导小组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上级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即日起至8月31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健全常态机制。9月1日起,各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力,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工作要求
(一)政治站位要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吸取大湖“7.16”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迅速扭转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二)安排部署要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施细则,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企业责任要落实。要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隐患整改要到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上报上级有权机关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实行“一票否决”,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
(五)责任追究要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牵头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按整治步骤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前一日向镇安办报送相关报表及阶段性工作总结。镇安办邮箱:yacyzab@126.com
附件:1.曹远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2.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3.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4.曹远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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