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7-3000-2021-00033 文号永公政〔2021〕3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9-24
标题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连丹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07-3000-2021-00033
文号 永公政〔2021〕3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9-24
标题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连丹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连丹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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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

  连丹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工作;

  刘洁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工作;

  林颖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工作;

  黄艳妮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

  刘丹怡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

  吴珍春同志调到永安市公安局信访室工作;

  邹来涛同志调到永安市看守所工作。

  特此通知。

 

  永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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