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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910-3000-2021-00014 | 文号 | 永洪政〔2021〕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8-20 | |||||||||
标题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田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910-3000-2021-00014 | |||||||||||
文号 | 永洪政〔2021〕4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8-20 | |||||||||||
标题 |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田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规定》和永政办〔2021〕25 号《永安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对全镇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实际,修编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概况
在上一年防治方案基础上,经对全镇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查,需进入2021年度汛期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合计为13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2处。主要分布于留山、湍石、马洪、洪田、上石、大科、东坑7个村。经确认,全镇省级的地质灾害点1处(洪田村六月坂滑坡地灾治理点),市级地灾点1处(湍石村云南岌滑坡群)县级地灾点11处(其中留山村7处、洪东新村1处、上石村1处、湍石村1处、大科村1处)。全镇地质灾害尚潜在威胁涉及88户356人。高陡边坡涉及16个村,102个点,尚潜在威胁205户,827人。
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种类及危害程度分级、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二、地灾灾害的威胁对象与发展态势预测及影响范围
(一)辖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或公路下部。
3、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岩溶地面塌陷问题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
4、对于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畜)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和房屋财产安全。
(二)2021年度重点防治工作安排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以及部分小型的沟谷型泥石流灾害为主。境内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性达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的范围内,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此外,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开采矿山区域、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以及部分山区农村与城镇高陡边坡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亦较大。
预测本年度潜在发生地质灾害危害较大的高发地点,主要分布在留山村邓家山、坑尾和湍石村云南岌,潜在影响生命财产安全,应加以重点防范。
三、重点防范期和本年度要点防治工作安排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一般为4月—10月份的雨季降雨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5—6 月的连续强降雨时段、7—10月份的台风暴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此外,汛期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台风过程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各村和水利、交通、矿山企业等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隐患点的防治工作,根据当期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洪田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洪田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我镇人事的调整和分工,建立和调整充实本年度洪田镇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分管负责人如下:
洪田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联络表
名 称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
组长 |
范福灿(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
3759105、159*****720 |
|
副组长 |
项邦锋(党委副书记) |
135*****151 |
|
杨锦龙(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
3756556、135*****690 |
||
钟弟锦(镇政府 副镇长) |
139*****935 |
||
成 员 单 位 及 联 系 电 话 |
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镇党政办 |
冯立明 |
3759101、177*****370 |
|
自然资源所 |
邱卧龙 |
3759002、138*****698 |
|
派出所 |
杨晓辉 |
3759005、136*****170 |
|
村建规划站 |
林 锋 |
3759102、188*****101 |
|
农业服务中心 |
余生灶 |
3759008、180*****681 |
|
安办 |
林 锋 |
3759116、188*****101 |
|
广电站 |
林文庚 |
3755868 |
|
民政办 |
陈 嘉 |
3759643、136*****959 |
|
水利站、防汛办 |
吴 锋 |
3759103、180*****571 |
|
卫生院 |
朱昌庚 |
3759153、150*****029 |
|
留山村挂包干部 |
陈 嘉 罗永淋 |
136*****959 187*****000 |
|
湍石村挂包干部 |
陈初钐 罗永湘 |
182*****969 158*****446 |
|
洪田村挂包干部 |
王家贵 刘 婧 |
180*****571 158*****613 |
|
马洪村挂包干部 |
林国庆 陈 萍 |
138*****605 182*****215 |
|
上石村挂包干部 |
吴 锋 叶祖水 |
180*****571 134*****399 |
|
|
大科村挂包干部 |
谢林杰 林小乐 |
134*****621 138*****855 |
东坑村挂包干部 |
唐 毅 |
180*****693 |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居)委会主任、部门具体负责、行政主管负责制、部门领导负岗位责任制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为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防灾工作主体,将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做好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巡查、排查等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按照是谁诱发并受威胁谁就负责监测的原则进行认定。由公路、矿山、水利电力、工矿企业等业主或部门所诱发或自身受到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应由业主或诱发灾害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应在主汛期或强降雨期间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形变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监测(如泉水变混、井水突变、山体变形开裂或裂缝扩张、地面下沉、地表隆起或鼓丘、植物歪斜、动植物异常等),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隐患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积极组织搬迁避让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及要求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
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各地区应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划定,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范管理;并要求各村组在汛前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标准;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保障、医疗防疫、治安保卫;其他相关内容等。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区域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
——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今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已查明的高陡边坡(含过去查明、今年新增加录入的隐患点);
——其他在汛期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四)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镇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1)汛前检查:检查各村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国土部门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2)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3)镇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基干民兵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资,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方案。政府组织村(居)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居)防灾责任人,特别是制定本区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要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I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III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IV(预警级),地质灾害可能性大;V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防汛部门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信息,其中I—II级可不予发布,III—V级庆向社会发布。对III—V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III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III级(注意级),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以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I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IV级(预警级),镇人民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危险区域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V级(警报级),镇人民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过去已确认但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此外,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地区,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布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岩石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灾点管理信息库等。
(五)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按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
3.速报时限。各村(居)委会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六)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
1.重大级和较大级地质灾害防治点:各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防治经费及时进行搬迁或治理。未搬迁或治理前,两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避让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搬迁避让通知,部分危险区应强制撤离或疏散居住人员;镇、村(居)、国土资源所及相关部门在汛期应加强各灾点的监测、预防、巡查、值班工作。
2.一般级地质灾害防治点:灾点当事人应及时主动进行搬迁治理或消除隐患。未搬迁治理前,镇政府和国土所应根据镇级有关防灾资信及时通知到村组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各灾点受威胁人员,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应进行预防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进行避让通知;政府和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汛期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值班等预防工作(对过去已发生但未列入本方案的隐患点也要适时进行巡查);对已搬迁治理或撤消的地灾点,相关部门应进行事后追踪防范,确保安全。
(七)防治措施
A B C
1.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以目视监测、设桩监测(图A、B)、贴片监测(图C)等,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消除易滑塌物、挖设排水沟、改水防渗、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
2.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应按已发布的《永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相关实施方案执行,落实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向正常有序的长效轨道。
3.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八)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镇、村、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除了各相关的年度预防预案、应急抢险预案、群众转移预案等外,目前应建立的主要防灾制度还有:
——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的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乡镇村干部关注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高陡边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完善防治经费投入机制,确保防治方案的实施运行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镇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同时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和相关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洪田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
||||||||||||
序号 |
村 名 |
灾点编号 |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及类型 |
主要影响因素与防治措施 |
威胁户数 |
威胁人数 |
危害性 |
行政村协管员 |
电话 |
监测 人员 |
电话 |
备注 |
1 |
湍石村 |
350481—015039 |
云南岌滑坡群 |
滑坡部分 地灾搬迁点 |
9 |
41 |
较大 |
吴永胜 |
139*****469 |
邓吉华 |
137*****794 |
|
2 |
留山村 |
350481—015036 |
村部后山滑坡 (邓其辉) |
后山高陡 |
3 |
10 |
一般 |
吴作富 |
18065834942 |
邓其辉 |
138*****091 |
|
3 |
留山村 |
350481—015037 |
邓家山滑坡 (张传奎) |
后山高陡 |
1 |
4 |
较大 |
张传奎 |
136*****178 |
|
||
4 |
留山村 |
350481-022599 |
留山村坑尾崩塌 (江伟金、江伟远) |
地灾搬迁点 |
2 |
8 |
一般 |
江伟金 |
183*****531 |
|
||
5 |
留山村 |
350481-015049 |
留山村坑尾滑坡(邓太宁、邓则彬等5户) |
地灾搬迁点 |
5 |
14 |
一般 |
邓则彬 |
138*****827 |
|
||
6 |
留山村 |
350481-015065 |
留山村大樟树滑坡(邓名和) |
人为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邓名和 |
159*****399 |
|
||
7 |
留山村 |
350481-022602 |
留山村邓家山崩塌 |
房后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张积圣 |
137*****102 |
|
||
8 |
留山村 |
350481-015066 |
留山村坑尾滑坡 (江伟土、江伟新、江伟奎) |
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3 |
14 |
较大 |
江伟奎 |
189*****104 |
|
||
|
村 名 |
灾点编号 |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及类型 |
主要影响因素与防治措施 |
威胁户数 |
威胁人数 |
危害性 |
行政村协管员 |
电话 |
监测 人员 |
电话 |
备注 |
9 |
洪田村 |
350481—015044 |
六月扳滑坡 |
地灾治理点 |
44 |
193 |
一般 |
曹桂富 |
138*****821 |
黎仙良 |
138*****903 |
已治理 |
10 |
上石村 |
350481-015063 |
上石村大埔头黄春发滑坡 |
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1 |
4 |
一般 |
吴华求 |
138*****303 |
黄春发 |
1386*****01 |
|
11 |
马洪村 |
350481-015058 |
马洪村百勺洋廖金球滑坡 |
房后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欧礼荣 |
138*****996 |
廖金球 |
138*****037 |
|
12 |
大科村 |
350481—015073 |
吴和贵家滑坡 |
滑坡 |
5 |
26 |
一般 |
谢林杰 |
134*****621 |
吴延寿 |
133*****073 |
|
13 |
东坑村 |
350481-015072 |
东坑新村103号滑坡 |
滑坡 |
6 |
6 |
一般 |
张传添 |
138*****55 |
邹振秀 |
134*****727 |
|
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规定》和永政办〔2021〕25 号《永安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对全镇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实际,修编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概况
在上一年防治方案基础上,经对全镇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查,需进入2021年度汛期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合计为13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2处。主要分布于留山、湍石、马洪、洪田、上石、大科、东坑7个村。经确认,全镇省级的地质灾害点1处(洪田村六月坂滑坡地灾治理点),市级地灾点1处(湍石村云南岌滑坡群)县级地灾点11处(其中留山村7处、洪东新村1处、上石村1处、湍石村1处、大科村1处)。全镇地质灾害尚潜在威胁涉及88户356人。高陡边坡涉及16个村,102个点,尚潜在威胁205户,827人。
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种类及危害程度分级、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二、地灾灾害的威胁对象与发展态势预测及影响范围
(一)辖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安全。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或公路下部。
3、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岩溶地面塌陷问题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
4、对于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危胁沟谷、沟口和引(畜)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和房屋财产安全。
(二)2021年度重点防治工作安排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以及部分小型的沟谷型泥石流灾害为主。境内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性达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的范围内,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此外,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开采矿山区域、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以及部分山区农村与城镇高陡边坡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亦较大。
预测本年度潜在发生地质灾害危害较大的高发地点,主要分布在留山村邓家山、坑尾和湍石村云南岌,潜在影响生命财产安全,应加以重点防范。
三、重点防范期和本年度要点防治工作安排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一般为4月—10月份的雨季降雨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5—6 月的连续强降雨时段、7—10月份的台风暴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此外,汛期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台风过程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各村和水利、交通、矿山企业等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隐患点的防治工作,根据当期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洪田镇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洪田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我镇人事的调整和分工,建立和调整充实本年度洪田镇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分管负责人如下:
洪田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联络表
名 称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
组长 |
范福灿(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
3759105、159*****720 |
|
副组长 |
项邦锋(党委副书记) |
135*****151 |
|
杨锦龙(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
3756556、135*****690 |
||
钟弟锦(镇政府 副镇长) |
139*****935 |
||
成 员 单 位 及 联 系 电 话 |
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镇党政办 |
冯立明 |
3759101、177*****370 |
|
自然资源所 |
邱卧龙 |
3759002、138*****698 |
|
派出所 |
杨晓辉 |
3759005、136*****170 |
|
村建规划站 |
林 锋 |
3759102、188*****101 |
|
农业服务中心 |
余生灶 |
3759008、180*****681 |
|
安办 |
林 锋 |
3759116、188*****101 |
|
广电站 |
林文庚 |
3755868 |
|
民政办 |
陈 嘉 |
3759643、136*****959 |
|
水利站、防汛办 |
吴 锋 |
3759103、180*****571 |
|
卫生院 |
朱昌庚 |
3759153、150*****029 |
|
留山村挂包干部 |
陈 嘉 罗永淋 |
136*****959 187*****000 |
|
湍石村挂包干部 |
陈初钐 罗永湘 |
182*****969 158*****446 |
|
洪田村挂包干部 |
王家贵 刘 婧 |
180*****571 158*****613 |
|
马洪村挂包干部 |
林国庆 陈 萍 |
138*****605 182*****215 |
|
上石村挂包干部 |
吴 锋 叶祖水 |
180*****571 134*****399 |
|
|
大科村挂包干部 |
谢林杰 林小乐 |
134*****621 138*****855 |
东坑村挂包干部 |
唐 毅 |
180*****693 |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居)委会主任、部门具体负责、行政主管负责制、部门领导负岗位责任制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为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防灾工作主体,将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做好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巡查、排查等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按照是谁诱发并受威胁谁就负责监测的原则进行认定。由公路、矿山、水利电力、工矿企业等业主或部门所诱发或自身受到威胁的地质灾害点,应由业主或诱发灾害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应在主汛期或强降雨期间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形变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监测(如泉水变混、井水突变、山体变形开裂或裂缝扩张、地面下沉、地表隆起或鼓丘、植物歪斜、动植物异常等),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隐患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积极组织搬迁避让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及要求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
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各地区应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划定,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防范管理;并要求各村组在汛前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标准;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保障、医疗防疫、治安保卫;其他相关内容等。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区域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
——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今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已查明的高陡边坡(含过去查明、今年新增加录入的隐患点);
——其他在汛期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四)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镇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1)汛前检查:检查各村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2)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报告。
(3)汛后补查:汛期过后,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国土部门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的避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2)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3)镇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基干民兵组成),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资,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方案。政府组织村(居)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居)防灾责任人,特别是制定本区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要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I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III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IV(预警级),地质灾害可能性大;V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防汛部门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信息,其中I—II级可不予发布,III—V级庆向社会发布。对III—V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III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III级(注意级),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以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I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IV级(预警级),镇人民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危险区域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V级(警报级),镇人民政府及防灾指挥机构、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过去已确认但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强行实施疏散避险。
此外,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地区,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布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岩石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灾点管理信息库等。
(五)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按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
3.速报时限。各村(居)委会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六)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
1.重大级和较大级地质灾害防治点:各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防治经费及时进行搬迁或治理。未搬迁或治理前,两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避让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搬迁避让通知,部分危险区应强制撤离或疏散居住人员;镇、村(居)、国土资源所及相关部门在汛期应加强各灾点的监测、预防、巡查、值班工作。
2.一般级地质灾害防治点:灾点当事人应及时主动进行搬迁治理或消除隐患。未搬迁治理前,镇政府和国土所应根据镇级有关防灾资信及时通知到村组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各灾点受威胁人员,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应进行预防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进行避让通知;政府和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汛期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值班等预防工作(对过去已发生但未列入本方案的隐患点也要适时进行巡查);对已搬迁治理或撤消的地灾点,相关部门应进行事后追踪防范,确保安全。
(七)防治措施
A B C
1.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以目视监测、设桩监测(图A、B)、贴片监测(图C)等,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消除易滑塌物、挖设排水沟、改水防渗、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
2.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应按已发布的《永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相关实施方案执行,落实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向正常有序的长效轨道。
3.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八)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镇、村、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除了各相关的年度预防预案、应急抢险预案、群众转移预案等外,目前应建立的主要防灾制度还有:
——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的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乡镇村干部关注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高陡边坡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高陡边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完善防治经费投入机制,确保防治方案的实施运行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镇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同时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和相关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洪田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
||||||||||||
序号 |
村 名 |
灾点编号 |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及类型 |
主要影响因素与防治措施 |
威胁户数 |
威胁人数 |
危害性 |
行政村协管员 |
电话 |
监测 人员 |
电话 |
备注 |
1 |
湍石村 |
350481—015039 |
云南岌滑坡群 |
滑坡部分 地灾搬迁点 |
9 |
41 |
较大 |
吴永胜 |
139*****469 |
邓吉华 |
137*****794 |
|
2 |
留山村 |
350481—015036 |
村部后山滑坡 (邓其辉) |
后山高陡 |
3 |
10 |
一般 |
吴作富 |
18065834942 |
邓其辉 |
138*****091 |
|
3 |
留山村 |
350481—015037 |
邓家山滑坡 (张传奎) |
后山高陡 |
1 |
4 |
较大 |
张传奎 |
136*****178 |
|
||
4 |
留山村 |
350481-022599 |
留山村坑尾崩塌 (江伟金、江伟远) |
地灾搬迁点 |
2 |
8 |
一般 |
江伟金 |
183*****531 |
|
||
5 |
留山村 |
350481-015049 |
留山村坑尾滑坡(邓太宁、邓则彬等5户) |
地灾搬迁点 |
5 |
14 |
一般 |
邓则彬 |
138*****827 |
|
||
6 |
留山村 |
350481-015065 |
留山村大樟树滑坡(邓名和) |
人为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邓名和 |
159*****399 |
|
||
7 |
留山村 |
350481-022602 |
留山村邓家山崩塌 |
房后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张积圣 |
137*****102 |
|
||
8 |
留山村 |
350481-015066 |
留山村坑尾滑坡 (江伟土、江伟新、江伟奎) |
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3 |
14 |
较大 |
江伟奎 |
189*****104 |
|
||
|
村 名 |
灾点编号 |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及类型 |
主要影响因素与防治措施 |
威胁户数 |
威胁人数 |
危害性 |
行政村协管员 |
电话 |
监测 人员 |
电话 |
备注 |
9 |
洪田村 |
350481—015044 |
六月扳滑坡 |
地灾治理点 |
44 |
193 |
一般 |
曹桂富 |
138*****821 |
黎仙良 |
138*****903 |
已治理 |
10 |
上石村 |
350481-015063 |
上石村大埔头黄春发滑坡 |
削坡高陡,土层松散 |
1 |
4 |
一般 |
吴华求 |
138*****303 |
黄春发 |
1386*****01 |
|
11 |
马洪村 |
350481-015058 |
马洪村百勺洋廖金球滑坡 |
房后高陡,土层松散 |
1 |
5 |
一般 |
欧礼荣 |
138*****996 |
廖金球 |
138*****037 |
|
12 |
大科村 |
350481—015073 |
吴和贵家滑坡 |
滑坡 |
5 |
26 |
一般 |
谢林杰 |
134*****621 |
吴延寿 |
133*****073 |
|
13 |
东坑村 |
350481-015072 |
东坑新村103号滑坡 |
滑坡 |
6 |
6 |
一般 |
张传添 |
138*****55 |
邹振秀 |
134*****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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