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2-3000-2021-00020 文号党政办〔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0-16
标题 安砂镇关于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912-3000-2021-00020
文号 党政办〔2021〕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0-16
标题 安砂镇关于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安砂镇关于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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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和落实好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了做好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精准有效落实各项巩固提升措施,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把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做好所属辖区内农户致贫返贫风险摸排工作,及时发现易致贫返贫人口,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按照标准核实脱贫对象信息,并及时更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信息,采集和更新易致贫返贫人口精确帮扶信息,评估返贫风险清除情况,并对脱贫户进行标识;对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对发现问题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情况,修改完善。 

  三、工作对象 

  安砂镇36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因突发事件会存在暂时性困难人口,有致贫风险的人员。 

  四、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行摸排和信息采集。组织乡村各级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摸排农户致贫返贫风险,挂包责任人协助村级做好走访排查调研,针对特殊人群要重点监测排查,形成返贫致贫排查长效机制;将排查结果及时有效反馈镇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政策宣传入户,家庭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一键报贫”申报。涉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将预警数据和存在疑似困难农户有关信息进行细致核查筛查;对申请农户、部门信息预警反馈和摸排发现困难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实地核查,及时发现拟纳入监测的对象,采集更新脱贫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口相关信息。 

  实施责任人:挂包责任人、村主干、镇扶贫办 

  实施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问题整改和数据录入。镇扶贫办对初步排查筛选农户的信息进行核实,严格按标准程序核实认定新增返贫户、致贫户、易致贫返贫人口;脱贫户挂包责任人、相对贫困家庭挂包责任人、村级干部开展常态化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家庭人口自然增减等相关信息;对核实认定的新增返贫户、致贫户、易致贫返贫人口及出列村、脱贫户等,集中采集更新基础信息,重点关注收入变化、就学就医、政策享受等信息,并整理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镇扶贫办采集和更新易致贫流贫人口精准帮扶信息,评估易致贫返贫人口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评估脱贫户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对稳定实现脱贫的,按标准程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识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实施责任人:挂包责任人、村主干、镇扶贫办 

  实施期限:2021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三)数据核查和修改完善。针对省、市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题调研等发现的问题清单,各责任人进村入户核实情况,要对标国家乡村振兴局数据清洗规则,充分利用进村入户采集更新信息的机会,采取有力措施核实、核准、核解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问题数据,不断提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实施责任人:挂包责任人、村主干、镇扶贫办 

  实施期限: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五、有关事项 

  (一)关于家庭收入计算周期。脱贫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关于脱贫户信息采集更新。主要采集更新2016年建档立卡“回头看”确定的全镇36户精准帮扶脱贫人口的基础数据,包括其中已标识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 

  (三)关于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认定。一要严格认定标准,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没有返贫风险;二要坚持自愿原则,要按照脱贫户申请、村民代表(或“两委”)评议、村内公告、乡审核的程序进行认定,报县级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三要积极稳妥推进,按上级要求5年过渡期内分批有序退出,不搞“一刀切”,不得违背群众意愿,存在返贫风险、脱贫基础不够牢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兜底保障的,不得标识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四)关于使用手机APP核实信息。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可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等相关功能开展信息采集核实工作。       

  永安市安砂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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