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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27-3000-2021-00007 | 文号 | 永审〔202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0 | |||||||||
标题 | 永安市审计局关于洪自力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27-3000-2021-00007 | |||||||||||
文号 | 永审〔2021〕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审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10 | |||||||||||
标题 | 永安市审计局关于洪自力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科室、投资中心:
经研究决定:
洪自力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生态环境科科长,不再担任农保科科长;
陈德洁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企业科科长;
赖丽旸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财政金融科科长;
张睿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侯立夫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小燕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经济责任科副科长;
罗锦珑同志任永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
免去袁文峰同志永安市审计局经贸科科长职务(调出);
免去叶琴妹同志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出)。
永安市审计局
2021年5月10日
各科室、投资中心:
经研究决定:
洪自力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生态环境科科长,不再担任农保科科长;
陈德洁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企业科科长;
赖丽旸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财政金融科科长;
张睿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侯立夫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小燕同志任永安市审计局经济责任科副科长;
罗锦珑同志任永安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
免去袁文峰同志永安市审计局经贸科科长职务(调出);
免去叶琴妹同志永安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出)。
永安市审计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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