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8-3000-2021-00021 文号永上政〔2021〕8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05
标题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8-3000-2021-00021
文号 永上政〔2021〕8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05
标题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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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有关部门:

    现将《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抓好落实。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中央、省委、三明市和永安市委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落实《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21〕12号)及《永安市林长办公室关于明确乡、村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永林长办〔2021〕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以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全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富民利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3.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三、主要目标   

  全面建立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体系,完成“增绿增效、管绿护绿、富民利民”三大工程,实现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全镇增绿。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1.制定《上坪乡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表》(见附件1)。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管林业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以林业站工作人员为主。   

  3.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同时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乡级林长负责领导全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乡级副林长负责指导相应区域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修复和绿色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对突出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检查督察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强化激励问责。   

  2.护林员职责。负责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情灾情,保护好管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和各种林业服务设施、标识,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重点任务   

  (一)保护性工作任务   

  1.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低于市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2.森林蓄积量。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落实林木采伐限额审批制度,确保森林资源长大于消,不低于市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3.林地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批,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提高湿地保护率。   

  4.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制度,确保辖区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   

  5.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6.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和挂牌保护及宣传。   

  7.森林火灾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8.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任务。   

  9.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涉林重大案件发生率,提高及时处置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发展性工作任务   

  1.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森林经营,加快退化林分修复和松树、桉树等纯林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2.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严格执行迹地更新制度,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全面完成市下达的造林绿化、森林抚育、重要区位林分改造提升等工作任务;实施乡村、两沿一环绿化美化行动,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创新机制、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乡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督察,严格考核。将各村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内容。各村每年12 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乡党委政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通过开展工作调度、督察巡查、实地暗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   

  (三)保障经费,完善机制。统筹谋划推进林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美丽镇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整合利用公益林管护等资金,保障林长制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在林区主要路口和森林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表(10个村)   

永安市上坪乡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表
乡镇(街道):上坪乡      
          
林长(林长) 副林长(职务) 责任区(村) 林长(职务)
蓝其行(上坪乡党委书记) 陈詹荣(党委组织委员) 上坪村 陈勇诚(上坪村党支部书记)
树彧(上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赵建成(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九龙村 曾治萍(九龙村党支部书记)
  罗联椿 (二级主任科员) 共裕村 陈仁永(共裕村党支部书记)
  余友汕(副乡长候选人) 甲圣村 陈仙华(甲圣村党支部书记)
  吴雯路(党委副书记) 龙共村 杨家忠(龙共村党支部书记)
  王龙华(挂职党委委员) 荆坪村 李其鑫(荆坪村党支部书记)
  张平(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大进村 邓诗华(大进村党支部书记)
  吴雯路(党委副书记) 铜盘村 潘孝添(铜盘村党支部书记)
  廖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合群村 邹月珍(合群村党支部书记)
  张占祁(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联合村 余丽微(联合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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