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2-00006 文号永老区办〔202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1-19
标题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3109-3000-2022-00006
文号 永老区办〔202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1-19
标题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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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相关乡镇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闽财社指〔2021〕95号精神,为帮助你乡镇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现下达你乡镇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你乡镇应严格按照《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9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该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请将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2130599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你乡镇在收到财政资金下达后,应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做好公示。项目资金应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除如数扣减下年度相应经费外,还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2年度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老区办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村别 

项目名称 

金 额 

罗坊乡 

吴坊村 

吴坊村饮用水建设工程 

15 

西洋镇 

葛州村 

葛州村路灯亮化工程 

10 

安砂镇 

江坊村 

江坊村主干道入各自然村 

道路硬化工程 

10 

合  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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