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2-3000-2022-00006 文号燕南办〔2022〕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2-03-19
标题 关于印发《永安市燕南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2-3000-2022-00006
文号 燕南办〔2022〕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2-03-19
标题 关于印发《永安市燕南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印发《永安市燕南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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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关于永安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修定后的《燕南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9日

 

 

  

  永安市燕南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三明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十九大新编机构职能职责,以及省、三明市、永安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修编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概况

  根据本年度防治方案修编要求,经对全街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实排查,对已搬迁、已治理、已趋稳定和危险性危害性小的灾点进行核实后,列入街道、村(居)级防范,最后确认需进入2022年度市级汛期防范的主要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合计为龙岭居委会1处,本年度开始各村居应对高陡边坡隐患点列入监管范畴。经摸排核实,全街高陡边坡隐患点合计6处。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 主要威胁对象

  根据核查,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3、新上项目建设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4、对于部份沟谷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份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威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份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二)发展态势预测与主要影响范围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以及部分小型的沟谷型泥石流灾害为主,部分地区也存在岩溶塌陷灾害。原地质队调查所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以及境内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性达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的范围内,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此外,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以及部分山区农村与城镇高陡边坡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亦较大。具体危险区范围主要有:

  1、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为开挖的高陡边坡和坡脚。

  2、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3、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以及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4、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隐患点,以及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均为地质灾害危险范围区域。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措施

  根据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一般为4月—10月份的雨季降雨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5—6 月的连续强降雨时段、7—9月份的台风暴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此外,汛期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台风过程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各村居、所站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当期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一) 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以街、村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燕南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此建立和调整充实本年度全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见下表。

  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联络表

名称

负责人

组长

曾治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林永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钟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肖首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军(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林贤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黄海(城区自然资源所所长)

单位

负责人(联系人)

社会事务综合

服务中心

晏丽珍

党政办

黄书福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邱红梅

经济发展综合

服务中心

陈传宝

党建工作办公室

陈静

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开峰

社会治理办公室

赖世润

经济发展综合

服务中心

吴德淼

燕南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陈菁

社会治理办公室

潘建东

退役军人服务站

薛艺

司法所

李庆峰

南郊村

俞洁丽

茅坪村

王永福

永浆村

刘礼芳

埔岭村

黄贤彪

黄历村

刘启熙

桂口村

余真龙

吉峰村

陈启业

洛溪村

邓永塘

太平社区

黄筱滢

五四社区

林建婷

南塔社区

罗  星

龙岭社区

洪晓凤

建南社区

陈棋珊

巴溪湾社区

叶薇

将军山社区

朱敏珍

益民社区

赖芳玲

马鞍社区

薛  晶

城区自然资源所

钟育峰

  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598-3611300、传真电话0598-3832025。

  (二)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要具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常规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乡(镇、村)名

姓名

备注

1

燕南街道茅坪村

苏锡明

连任

2

燕南街道黄历村

洪真华

 

3

燕南街道南郊村

陈建民

 

4

燕南街道桂口村

杨裕仙

 

5

燕南街道吉峰村

冯崇法

 

6

燕南街道永浆村

李福春

连任

7

燕南街道洛溪村

冯承福

 

8

燕南街道埔岭村

邓加足

 

  (三)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

  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各村(居)、组在汛前要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标准;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保障、医疗防疫、治安保卫;其他相关内容等。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区域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

  ——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四) 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村(居)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①汛前检查: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村(居)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②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各村(居)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灾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要进行巡查防范,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③汛后补查:汛期过后,各村(居)应认真补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含已查明和每年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并及时更新各附表中的各级分管负责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与联系电话,为编制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街道地灾防灾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各村(居)要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居)防灾责任人,特别是制定本区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要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五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气象防汛部门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信息,其中Ⅰ—Ⅱ级可不予发布,Ⅲ—Ⅴ级应向社会发布。

  对Ⅲ—Ⅴ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1.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Ⅲ级(黄色,注意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并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取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

  2.I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Ⅳ级(橙色,预警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3.Ⅴ级——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Ⅴ级(红色,警报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和高陡边坡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与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抢险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动用主要救援力量强行实施搬迁转移与疏散避险。

  ——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一般指IV—Ⅴ级响应期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每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巡查和防范。台风和强降雨过后,一般要在专家给出结论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五) 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与时限要求。

  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 万元以上)的灾情,都要进行速报。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在事发或获取信息后30 分钟内先口头报告,60 分钟内报送详细信息,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的灾情和险情。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村(居)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村(居)负责人在10分钟内间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对于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时,村(居)负责人在1日内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市自然资源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2.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地点、时间、类型、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以及伤亡和失踪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六) 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

  1、重大级和较大级地质灾害防治点:市、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防治经费及时进行搬迁或治理。未搬迁或治理前,市、乡镇(街道)两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避让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搬迁避让通知,部份危险区应强制撤离或疏散居住人员;市、乡镇(街道)两级在汛期应加强各灾点的监测、预防、巡查、值班工作。

  2、一般级地质灾害防治点:相关主管部门应协助争取防治经费,灾点当事人应及时主动进行搬迁治理或消除隐患。未搬迁治理前,乡镇主管部门应根据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及时通知到村组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各灾点受威胁人员,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应进行预防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进行避让通知;乡镇(街道)和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汛期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值班等预防工作(对过去已发生但未列入本方案的隐患点也要适时进行巡查);对已搬迁治理或撤消的地灾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进行事后追踪防范,确保安全。

  (七) 防治措施

  ——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图A、B)、贴片监测(图C)等,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清除易滑塌物、挖设排水沟、改水防渗、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

  ——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应按已发布的《永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相关实施方案执行,落实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向正常有序的长效轨道。

  ——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八) 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全街为单元的街道、村、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街道、村、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日益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和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街道、村(居)有关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各级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表

  2、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1)

  3、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2)

  附件1

  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表

部门

主要职责

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境内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采取措施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和乡镇级监测网的正常运作,落实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

自然资源所

汛前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现场调查;会同有关村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

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水利

对库区应进行除险加固工作;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引水涵渠、过水隧道等及附近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

燕南卫生服务中心

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伤员;帮助受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广电

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对地质灾害发生等级进行预报,汛期增加预报频率,努力提高预报水平;对地质灾害预警消息应及时进行宣传播报。

民政

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

教育部门及林业、农业等部门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做好林业、农业开发规划,确保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不被破坏。制定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报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备案。

其它

部门

按本年度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名单,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附件2

  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1)

单位

姓名

办公

电话

单位

姓名

办公

电话

南郊村

俞洁丽

3610555          3819990

太平社区

林金娥

3634756

黄筱滢

3634756

茅坪村

王永福

3851916       3834707

五四社区

林建婷

3634661

永浆村

刘礼芳

3831144

南塔社区

罗  星

3634069

埔岭村

黄贤彪

3839185

龙岭社区

洪晓凤

3822397

黄历村

刘启熙

3837274

建南社区

陈棋珊

3822805

桂口村

余真龙

3830196

巴溪湾社区

叶  薇

3811077

吉峰村

陈启业

3837795

将军山社区

朱敏珍

3611225

洛溪村

邓永塘

8837339

益民社区

赖芳玲

3808581

  附件3

  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2)

序号

统一编号

灾害名称

村行政区名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村(居)书记姓名

协管员姓名

户主姓名

驻村干部姓名

1

3504811022603

龙岭新村崩塌(正在治理)

龙岭居委会

12

42

洪晓凤

陈曾晶

陈文生等12户

陈静

2

350481120031

益民居委会高陡边坡

益民居委会

1

6

刘星玉

刘星玉

黄丽华

杨静雨

3

350481120033

茅坪村高陡边坡

茅坪村

1

3

王永福

苏锡明

钱顺兴

 

4

350481120035

桂口村下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4

余仁清

杨裕蛟

黄贵生

陈开峰

5

350481120036

桂口村外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2

余仁清

杨裕蛟

胡丕生

陈开峰

6

350481120037

燕南街道办桂口村外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7

余仁清

杨裕蛟

罗日盛

陈开峰

7

350481120038

燕南街道办桂口村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6

余仁清

杨裕蛟

杨文海

陈开峰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关于永安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修定后的《燕南街道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9日

 

 

  

  永安市燕南街道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三明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十九大新编机构职能职责,以及省、三明市、永安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修编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概况

  根据本年度防治方案修编要求,经对全街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实排查,对已搬迁、已治理、已趋稳定和危险性危害性小的灾点进行核实后,列入街道、村(居)级防范,最后确认需进入2022年度市级汛期防范的主要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合计为龙岭居委会1处,本年度开始各村居应对高陡边坡隐患点列入监管范畴。经摸排核实,全街高陡边坡隐患点合计6处。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 主要威胁对象

  根据核查,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对于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小型零星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对于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3、新上项目建设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4、对于部份沟谷潜在的滑坡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份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是威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部份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往往亦较大。

  (二)发展态势预测与主要影响范围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以及部分小型的沟谷型泥石流灾害为主,部分地区也存在岩溶塌陷灾害。原地质队调查所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以及境内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性达较大级的地质灾害点的范围内,均应列为高发易发区段;此外,部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公路沿线削坡地段、引(蓄)排水设施下游和水库水位波动影响地带、以及部分山区农村与城镇高陡边坡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亦较大。具体危险区范围主要有:

  1、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为开挖的高陡边坡和坡脚。

  2、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3、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以及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4、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隐患点,以及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均为地质灾害危险范围区域。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措施

  根据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一般为4月—10月份的雨季降雨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其中5—6 月的连续强降雨时段、7—9月份的台风暴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此外,汛期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台风过程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各村居、所站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当期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一) 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以街、村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燕南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此建立和调整充实本年度全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见下表。

  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联络表

名称

负责人

组长

曾治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林永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钟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肖首炬(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军(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林贤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黄海(城区自然资源所所长)

单位

负责人(联系人)

社会事务综合

服务中心

晏丽珍

党政办

黄书福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邱红梅

经济发展综合

服务中心

陈传宝

党建工作办公室

陈静

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开峰

社会治理办公室

赖世润

经济发展综合

服务中心

吴德淼

燕南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陈菁

社会治理办公室

潘建东

退役军人服务站

薛艺

司法所

李庆峰

南郊村

俞洁丽

茅坪村

王永福

永浆村

刘礼芳

埔岭村

黄贤彪

黄历村

刘启熙

桂口村

余真龙

吉峰村

陈启业

洛溪村

邓永塘

太平社区

黄筱滢

五四社区

林建婷

南塔社区

罗  星

龙岭社区

洪晓凤

建南社区

陈棋珊

巴溪湾社区

叶薇

将军山社区

朱敏珍

益民社区

赖芳玲

马鞍社区

薛  晶

城区自然资源所

钟育峰

  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598-3611300、传真电话0598-3832025。

  (二)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要具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常规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乡(镇、村)名

姓名

备注

1

燕南街道茅坪村

苏锡明

连任

2

燕南街道黄历村

洪真华

 

3

燕南街道南郊村

陈建民

 

4

燕南街道桂口村

杨裕仙

 

5

燕南街道吉峰村

冯崇法

 

6

燕南街道永浆村

李福春

连任

7

燕南街道洛溪村

冯承福

 

8

燕南街道埔岭村

邓加足

 

  (三)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划定依据

  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

  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规定》,各村(居)、组在汛前要及时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标准;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保障、医疗防疫、治安保卫;其他相关内容等。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区域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

  ——居民居住区、学校房前屋后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坡肩边缘;

  ——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和坡脚;

  ——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其它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四) 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规程

  1、加强汛期巡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村(居)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危险性和危害性达一般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和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①汛前检查: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村(居)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此外,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等。

  ②汛期巡查:进入汛期,各村(居)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灾点(含过去已查明和每年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要进行巡查防范,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③汛后补查:汛期过后,各村(居)应认真补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含已查明和每年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是否采取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并及时更新各附表中的各级分管负责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姓名与联系电话,为编制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2、实施灾前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

  ——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监测巡查,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的重大—较大级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包含未列入本次市级汛期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街道地灾防灾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各村(居)要划定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查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群众人数;要形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让人员清单,并明确村(居)防灾责任人,特别是制定本区临灾前的群众转移预案,具体布置落实防灾措施;要做到家喻户晓、转移有序。

  3、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五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气象防汛部门在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信息,其中Ⅰ—Ⅱ级可不予发布,Ⅲ—Ⅴ级应向社会发布。

  对Ⅲ—Ⅴ级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一般要求如下:

  1.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Ⅲ级(黄色,注意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并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取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

  2.IV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Ⅳ级(橙色,预警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镇(街道)、村(居)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按转移预案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3.Ⅴ级——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防治Ⅴ级(红色,警报级),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和高陡边坡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派出应急小分队或包村、挂村与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抢险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请求动用主要救援力量强行实施搬迁转移与疏散避险。

  ——在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一般指IV—Ⅴ级响应期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并组织对其他区域(含每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巡查和防范。台风和强降雨过后,一般要在专家给出结论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五) 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与时限要求。

  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 万元以上)的灾情,都要进行速报。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在事发或获取信息后30 分钟内先口头报告,60 分钟内报送详细信息,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的灾情和险情。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村(居)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村(居)负责人在10分钟内间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对于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时,村(居)负责人在1日内向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市自然资源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2.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地点、时间、类型、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以及伤亡和失踪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六) 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

  1、重大级和较大级地质灾害防治点:市、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防治经费及时进行搬迁或治理。未搬迁或治理前,市、乡镇(街道)两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进行预防避让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进行搬迁避让通知,部份危险区应强制撤离或疏散居住人员;市、乡镇(街道)两级在汛期应加强各灾点的监测、预防、巡查、值班工作。

  2、一般级地质灾害防治点:相关主管部门应协助争取防治经费,灾点当事人应及时主动进行搬迁治理或消除隐患。未搬迁治理前,乡镇主管部门应根据市级有关防灾资信及时通知到村组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各灾点受威胁人员,在汛期或强降雨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3—4级时应进行预防通知,预报等级达4—5级时应进行避让通知;乡镇(街道)和村组相关责任人员在汛期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值班等预防工作(对过去已发生但未列入本方案的隐患点也要适时进行巡查);对已搬迁治理或撤消的地灾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进行事后追踪防范,确保安全。

  (七) 防治措施

  ——各灾点应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规模、危险性、危害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图A、B)、贴片监测(图C)等,或进行回填裂缝、削坡减载、清除易滑塌物、挖设排水沟、改水防渗、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

  ——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应按已发布的《永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相关实施方案执行,落实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向正常有序的长效轨道。

  ——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

   (八) 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全街为单元的街道、村、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街道、村、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日益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和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标语挂历、防治手册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以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街道、村(居)有关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形成各级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群测群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表

  2、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1)

  3、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2)

  附件1

  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表

部门

主要职责

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境内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采取措施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和乡镇级监测网的正常运作,落实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

自然资源所

汛前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现场调查;会同有关村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

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

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水利

对库区应进行除险加固工作;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引水涵渠、过水隧道等及附近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

燕南卫生服务中心

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伤员;帮助受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广电

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对地质灾害发生等级进行预报,汛期增加预报频率,努力提高预报水平;对地质灾害预警消息应及时进行宣传播报。

民政

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

教育部门及林业、农业等部门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做好林业、农业开发规划,确保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不被破坏。制定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报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备案。

其它

部门

按本年度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名单,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附件2

  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1)

单位

姓名

办公

电话

单位

姓名

办公

电话

南郊村

俞洁丽

3610555          3819990

太平社区

林金娥

3634756

黄筱滢

3634756

茅坪村

王永福

3851916       3834707

五四社区

林建婷

3634661

永浆村

刘礼芳

3831144

南塔社区

罗  星

3634069

埔岭村

黄贤彪

3839185

龙岭社区

洪晓凤

3822397

黄历村

刘启熙

3837274

建南社区

陈棋珊

3822805

桂口村

余真龙

3830196

巴溪湾社区

叶  薇

3811077

吉峰村

陈启业

3837795

将军山社区

朱敏珍

3611225

洛溪村

邓永塘

8837339

益民社区

赖芳玲

3808581

  附件3

  燕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一览表(2)

序号

统一编号

灾害名称

村行政区名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村(居)书记姓名

协管员姓名

户主姓名

驻村干部姓名

1

3504811022603

龙岭新村崩塌(正在治理)

龙岭居委会

12

42

洪晓凤

陈曾晶

陈文生等12户

陈静

2

350481120031

益民居委会高陡边坡

益民居委会

1

6

刘星玉

刘星玉

黄丽华

杨静雨

3

350481120033

茅坪村高陡边坡

茅坪村

1

3

王永福

苏锡明

钱顺兴

 

4

350481120035

桂口村下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4

余仁清

杨裕蛟

黄贵生

陈开峰

5

350481120036

桂口村外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2

余仁清

杨裕蛟

胡丕生

陈开峰

6

350481120037

燕南街道办桂口村外桂自然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7

余仁清

杨裕蛟

罗日盛

陈开峰

7

350481120038

燕南街道办桂口村村高陡边坡

桂口村

1

6

余仁清

杨裕蛟

杨文海

陈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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